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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申请人

以家庭为单位申请轮候安居型商品房,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如何确定?

申请家庭应当根据轮候规则确定一名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其他符合申请条件家庭成员可作为共同申请人。

(1)年满18周岁的成年子女不能列为共同申请人;

(2)无本市户籍的现役军人,可以以申请人配偶的身份作为共同申请人;

(3)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的居民,只能作为共同申请人。

申请条件

购买安居型商品房是否适用《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深建字〔2020〕137号)的商品住房限购年限要求?

答:安居型商品房属于深圳市出售型保障性住房,有严格的购房准入条件和产权限制,不属于《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深建字〔2020〕137号)中的商品住房范畴,市民在购买安居型商品房时无需提供购房之日前深圳市连续缴纳36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深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安居房】可获深圳安居房最新房源信息、轮候申请入口及轮候名单/排名查询入口、审核合格名单查询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