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对承租区级公租房、人才住房的非国有企业、医疗、科研机构,以及除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不包括科研机构、医疗机构)在职及退休干部职工以外的个人承租户,给予2022年3月份租金全免,4月份减租金50%支持。
申报入口:福田区企业服务智能系统平台
企业人才住房租金减免支持
企业人才住房租金减免支持
【政策条款】
区政府对承租区级公租房、人才住房的非国有企业、医疗、科研机构,以及除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不包括科研机构、医疗机构)在职及退休干部职工以外的个人承租户,给予2022年3月份租金全免,4月份减租金50%支持。
【条款说明】
1.单位承租户
非国有企业、科研机构、医疗机构。
非国有企业包括民营企业、国有资本综合占股比例不超过50%的股份制企业等。
2.个人承租户
除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不包括科研机构、医疗机构)在职及退休干部职工外,其他所有个人承租户均为租金减免对象。
【减免时间】免租时间为2022年3月1日至4月15日,45天租金。
【资格核查】
1.承租企业是否为国有企业,以企业在互联网公开的股东信息判断,确定企业性质。
2.个人承租户,已在住建局备案工作单位信息的,以备案单位进行核查;未备案工作单位信息的,以当前社保缴交单位进行核查。
【审核流程】
1.4月10日前,核查免租范围。
2.4月15日前,通知不能享受免租的单位及个人,存在异议的提供佐证材料修订信息。
3.4月20日,确定租金减免名单,对可享受租金减免的单位及个人,仅托收4月份50%租金(即4月16日至30日租金);不能享受免租的单位及个人一次性托收3月份和4月份租金。
4.5月起,正常托收租金。
【其他情形】
承租虹湾花园、润达圆庭、万科泊寓、坂田和布吉项目、汇德大厦一期、地铁锦上花园、英才大厦、安居百泉阁、嘉葆润金座家园等项目的住户,免租措施将由福田区人才安居集团负责执行。
【咨询电话】
区投推和企服中心:82925718,82925728
区住建局:23619344
申报说明
申报单位提请的支持项目除区政府物业租户租金减免支持、区属国有企业物业租户租金减免支持、区股份合作公司租金减免支持外,按照以下流程申报:
(一)申报单位登陆福田区企业服务智能系统平台(https://qfzx.szft.gov.cn),在线填报《深圳市福田区支持企业同心抗疫“十条”政策申请表》等信息表格。
(二)按照本《申请指南》各项目的要求准备其他申报材料,并完成材料的扫描上传(文档总量控制在20M以内)。电子文档的命名与材料名称保持一致。
(三)收到短信通知后,在线打印《深圳市福田区支持企业同心抗疫“十条”政策申请表》等信息表格及提供《申请指南》所列的材料,将纸质材料(A4纸)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一份),采取邮寄或递交到“福田区政务服务大厅”指定窗口,受理部门对材料完整性、真实性、有效性进行审核。申报材料中的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合订成册后必须盖骑缝章。
递交或邮寄材料地点:福田区政务服务大厅窗口(深南大道1006号福田区国际创新中心F座3层)。
窗口开放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7:45
审核与批准
(一)预审。申报单位在网上提交申报材料,各部门在网上审核申报单位线上提交的材料,材料不符合要求的,由主管部门退件或补充完善材料后重新上传。
(二)审定。预审通过的项目,由主管部门审批并形成资金支持建议方案,报部门专责小组会议或相关会议审议,最终形成会议纪要。
(三)公示。支持项目由区投推和企服中心负责在福田政府在线予以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区投推和企服中心组织公告;公示有异议的,由主管部门重审,重审认定异议内容属实的,不予支持,主管部门需在认定异议属实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情况反馈申报单位。经调查异议内容不实的,由主管部门出具支持意见,并予以公告。
(四)核查。项目公示期间,系统自动对申报单位注册和统计关系情况开展核查,“四上”企业之外的统计关系,由区投推和企服中心将企业资料交区统计局核对。企业注册地已搬离福田或按规定应提交统计报表而未提交的,原则上一律不予支持。
(五)材料受理。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区投推和企服中心根据项目主管部门的会议纪要,统一通过政务短信方式通知申报单位提交银行确认函等票据和申报材料。
(六)拨付。根据各主管部门复核确认的拨款文件和材料,区投推和企服中心统一拨付资金。
(七)归档。各部门负责做好档案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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