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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福田区支持企业同心抗疫稳企复产支持申请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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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29 11:2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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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企复产支持政策包括餐饮业稳企支持、餐饮门店开设支持、封控区、管控区餐饮门店纾困支持、跨境运输支持、文化旅游业稳企支持,具体条款说明、受理时间、申请材料及咨询电话等详细内容见正文。

申报入口:福田区企业服务智能系统平台

2022福田区支持企业同心抗疫十条政策申请指南

稳企复产支持

福田区支持企业同心抗疫“十条”政策 第二条 稳企复产支持

(一)餐饮业稳企支持

【政策条款】对纳入福田区商业统计、在条件具备时实现复工复产的餐饮企业,按照其本年度上半年营业额分档给予支持,最高100万元。

【条款说明】

1. 企业在项目申报前已复工复产,企业需纳入福田区商业统计(企业数据需经区统计部门核实)。

2. 本项目受财政预算资金总额控制。

【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要求

备注

1

深圳市福田区支持企业同心抗疫“十条”政策申请表

在系统填写,在线打印(盖章)

除《深圳市福田区支持企业同心抗疫“十条”政策申请表》外,申报材料需全部上传电子文档,电子文档的命名与材料名称一致。

2

申报单位复工复产承诺书(模板详见附件3)

原件(盖章)

3

申报单位证照(“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4

申报单位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中国”网站下载完整版)

打印(盖章)

5

福田区税务部门开具的企业上年度纳税证明

打印(盖章)

附件3 :复工复产承诺书

【限制情形】本项目与《深圳市福田区支持商业发展若干政策》中相关上半年商业经营增长支持项目不可同时享受。

【除外情形】申报单位不受独立法人资格限制;不受企业上一年度在福田综合贡献的限制。

【受理时间】本项目自本政策申请指南发布5个工作日后,即可登录“福田区企业服务智能系统平台”在线填写和扫描上传申请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30日。

【审核流程】区行业主管部门网上预审(材料不符合要求的,由主管部门退件,申报单位重新补充完善材料后上传)→报部门专责小组会议或相关办公会议审定→报区投推和企服中心核查、公示→申报单位打印《申请表》及网上预审通过的全部电子材料(形成一套纸质材料加盖章),按短信通知提交到指定地点→公告、拨付资金。

【咨询电话】

区投推和企服中心:82925718,82925728

区工信局:82918333-2632、2612、2625

(二)餐饮门店开设支持

【政策条款】对纳入福田区商业统计的餐饮企业,在政策有效期内于福田区新开设门店的,符合条件的,按经营面积分档次给予每个单店最高20万元,每家企业最高200万元支持。

【条款说明】

1. 餐饮企业在项目申报前已复工复产,门店开设时间需在2022年3月1日至8月31日之间。

2. 本项目受财政预算资金总额控制。

【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要求

备注

1

深圳市福田区支持企业同心抗疫“十条”政策申请表

在系统填写,在线打印(盖章)

除《深圳市福田区支持企业同心抗疫“十条”政策申请表》外,申报材料需全部上传电子文档,电子文档的命名与材料名称一致。

2

申报单位营业执照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3

申报单位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中国”网站下载完整版)

打印(盖章)

4

申报单位复工复产承诺书(模板详见附件3)

原件(盖章)

5

福田区税务部门开具的企业上年度纳税证明

打印(盖章)

6

门店证照(新开设门店营业执照、房产证/租赁合同/租赁凭证)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附件3 :复工复产承诺书

【除外情形】申报单位可不受企业上一年度在福田综合贡献的限制。

【受理时间】本项目自本政策申请指南发布5个工作日后,即可登录“福田区企业服务智能系统平台”在线填写和扫描上传申请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30日。

【审核流程】区行业主管部门网上预审(材料不符合要求的,由主管部门退件,申报单位重新补充完善材料后上传)→报部门专责小组会议或相关办公会议审定→报区投推和企服中心核查、公示→申报单位打印《申请表》及网上预审通过的全部电子材料(形成一套纸质材料加盖章),按短信通知提交到指定地点→公告、拨付资金。

【咨询电话】

区投推和企服中心:82925718,82925728

区工信局:82918333-2632、2612、2625

(三)封控区、管控区餐饮门店纾困支持

【政策条款】对经营地在我区封控区、管控区(含参照管控区管理的区域),并在条件具备时实现复工复产的餐饮门店,经所在社区核实后,分档给予每家门店最高2万元支持。

【条款说明】

1.申报单位注册登记在福田区。

2.申报单位实际经营地在我区封控区、管控区内(含参照管控区管理的区域),在项目申报前已复工复产。

3.本项目受财政预算资金总额控制。

【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要求

备注

1

深圳市福田区支持企业同心抗疫“十条”政策申请表

在系统填写,在线打印(盖章)

除《深圳市福田区支持企业同心抗疫“十条”政策申请表》外,申报材料需全部上传电子文档,电子文档的命名与材料名称一致。

2

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如由总公司统一代为申报,则需提供)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3

申报单位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中国”网站下载完整版)

打印(盖章)

4

申报单位复工复产承诺书(模板详见附件3)

原件(盖章)

5

门店证照(门店营业执照、房产证/租赁合同/租赁凭证)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6

由门店所在地的社区居民委员会出具的门店所处封控区、管控区(含参照管控区管理的区域)有关经营场所证明文件(模板详见附件6)

原件(盖章)

?附件3:复工复产承诺书

附件6:有关XXX经营场所的证明

【除外情形】申报单位不受独立法人资格限制;不受企业上一年度在福田综合贡献的限制。若门店为分公司无银行对公账户,可由总公司代为申报;若门店为个体工商户且无银行对公账户,可由法人私人账户代收。

【受理时间】本项目自本政策申请指南发布5个工作日后,即可登录“福田区企业服务智能系统平台”在线填写和扫描上传申请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30日。

【审核流程】区行业主管部门网上预审(材料不符合要求的,由主管部门退件,申报单位重新补充完善材料后上传)→报部门专责小组会议或相关办公会议审定→报区投推和企服中心核查、公示→申报单位打印《申请表》及网上预审通过的全部电子材料(形成一套纸质材料加盖章),按短信通知提交到指定地点→公告、拨付资金。

【咨询电话】

区投推和企服中心:82925718,82925728

区工信局:82918333-2632、2612、2625

(四)跨境运输支持

【政策条款】对福田区纳入海关统计的重点企业,且2022年上半年,积极采用水运、铁运、陆运等方式开展跨境货物运输的,经专项审计后,按实际发生的运输、消杀、装卸等费用的最高50%给予支持,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条款说明】

1.注册登记和海关进出口数据统计均在福田区,2021年度在福田区进出口额不少于20亿元人民币(含)的企业。

2.2022年度上半年已采用水运、铁运、陆运等方式开展中港跨境货物运输的企业,且承担运输、接驳司机、消杀、装卸等因疫情防控而产生的费用。

3.项目需经过专项审计,审计单位需择自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网址:https://zjcs.gdggzy.org.cn/gd-zjcs-pub/home)。专项审计报告要求核实相关费用(费用可包括运输费、接驳司机费、消杀费、卸货费等因疫情防控而产生的费用,费用发生时间段为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费用产生主体为申报单位)并附上相关明细表,明细表需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企业名称、项目相关合同或协议、跨境运输费用明细及相关凭证等内容以及审计单位认为需要披露的其他内容。

4.每家企业仅限支持一次。

5.本项目受财政预算资金总额控制。

【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要求

备注

1

深圳市福田区支持企业同心抗疫“十条”政策申请表

在系统填写,在线打印(盖章)

除《深圳市福田区支持企业同心抗疫“十条”政策申请表》外,申报材料需全部上传电子文档,电子文档的命名与材料名称一致。

2

申报单位营业执照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3

申报单位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中国”网站下载完整版)

打印(盖章)

4

福田区税务部门开具的企业上年度纳税证明

打印(盖章)

5

时间段内跨境运输费用明细表

打印(盖章)

6

专项审计报告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7

与项目有关的合同/协议、发票、银行回单等相关证明材料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8

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受理时间】本项目自本政策申请指南发布5个工作日后,即可登录“福田区企业服务智能系统平台”在线填写和扫描上传申请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31日。

【审核流程】区行业主管部门网上预审(材料不符合要求的,由主管部门退件,申报单位重新补充完善材料后上传)→报部门专责小组会议或相关办公会议审定→报区投推和企服中心核查、公示→申报单位打印《申请表》及网上预审通过的全部电子材料(形成一套纸质材料加盖章),按短信通知提交到指定地点→公告、拨付资金。

【咨询电话】

区投推和企服中心:82925718,82925728

区工信局:82918333-2621、2611

(五)文化旅游业稳企支持

【政策条款】对主动配合疫情防控,保持企业运作,并在条件具备时实现复产的旅行社、电影院、体育、演艺娱乐场所、宾馆酒店等,按照其上年度经营情况分档给予支持,最高200万元。

【条款说明】

1. 申报企业须2021年12月31日(含)前在福田区登记注册,且注册登记、税务关系、统计关系在福田区的独立法人企业。

2. 支持对象为纳入限额以上企业统计范围的住宿业企业,取得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的电影院,取得娱乐经营许可证的娱乐场所,取得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备案证明的演出场所,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旅行社以及规模以上体育运营企业、取得营业执照的体育场所经营单位。

3. 规模以下企业所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剩余租赁期限不得少于6个月(含);以及自2022年1月起至申报日的前一月,每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员工人数均不少于5人。

4. 体育场所经营单位是指:以经营大众体育场馆、提供群众运动场所服务为主营业务的经营单位。

5. 本项目受财政预算资金总额控制。

【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要求

备注

1

深圳市福田区支持企业同心抗疫“十条”政策申请表

在系统填写,在线打印(盖章)

除《深圳市福田区支持企业同心抗疫“十条”政策申请表》外,申报材料需全部上传电子文档,电子文档的命名与材料名称一致。

2

申报单位营业执照等证照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公章)

3

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娱乐经营许可证、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备案证明、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等证照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公章)对应提供其中一种即可。

4

福田区税务部门开具的申报企业2021年度纳税证明

打印(盖章)

5

企业银行账户流水清单(2022年1月1日至申报之日)(需能体现正常缴纳房租、水电费、税费、员工社保、工资发放、营业收入等至少2项业务活动)

打印(盖银行章及企业公章)

6

房屋租赁合同(自递交材料之日起,租赁合同有效期不少于6个月)(规模以下企业提交)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公章)

7

员工社保缴纳证明(2022年1月1日至申报之日,逐月社保缴纳证明),每月实际缴纳社保人数均不低于5人(规模以下企业提交)

打印(盖章)

8

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中国”网站下载完整版)

打印(盖公章)

9

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要求提供的其他说明材料

 

【除外情形】本项目不受企业上一年度在福田综合贡献的限制。

【受理时间】本项目自本政策申请指南发布5个工作日后,即可登录“福田区企业服务智能系统平台”在线填写和扫描上传申请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30日。

【审核流程】区行业主管部门网上预审(材料不符合要求的,由主管部门退件,申报单位重新补充完善材料后上传)→报部门专责小组会议或相关办公会议审定→报区投推和企服中心核查、公示→申报单位打印《申请表》及网上预审通过的全部电子材料(形成一套纸质材料加盖章),按短信通知提交到指定地点→公告、拨付资金。

【咨询电话】

区投推和企服中心:82925718,82925728

区文广旅体局:83073623

申报说明

申报说明

申报单位提请的支持项目除区政府物业租户租金减免支持、区属国有企业物业租户租金减免支持、区股份合作公司租金减免支持外,按照以下流程申报:

(一)申报单位登陆福田区企业服务智能系统平台(https://qfzx.szft.gov.cn),在线填报《深圳市福田区支持企业同心抗疫“十条”政策申请表》等信息表格。

(二)按照本《申请指南》各项目的要求准备其他申报材料,并完成材料的扫描上传(文档总量控制在20M以内)。电子文档的命名与材料名称保持一致。

(三)收到短信通知后,在线打印《深圳市福田区支持企业同心抗疫“十条”政策申请表》等信息表格及提供《申请指南》所列的材料,将纸质材料(A4纸)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一份),采取邮寄或递交到“福田区政务服务大厅”指定窗口,受理部门对材料完整性、真实性、有效性进行审核。申报材料中的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合订成册后必须盖骑缝章。

递交或邮寄材料地点:福田区政务服务大厅窗口(深南大道1006号福田区国际创新中心F座3层)。

窗口开放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7:45

审核与批准

(一)预审。申报单位在网上提交申报材料,各部门在网上审核申报单位线上提交的材料,材料不符合要求的,由主管部门退件或补充完善材料后重新上传。

(二)审定。预审通过的项目,由主管部门审批并形成资金支持建议方案,报部门专责小组会议或相关会议审议,最终形成会议纪要。

(三)公示。支持项目由区投推和企服中心负责在福田政府在线予以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区投推和企服中心组织公告;公示有异议的,由主管部门重审,重审认定异议内容属实的,不予支持,主管部门需在认定异议属实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情况反馈申报单位。经调查异议内容不实的,由主管部门出具支持意见,并予以公告。

(四)核查。项目公示期间,系统自动对申报单位注册和统计关系情况开展核查,“四上”企业之外的统计关系,由区投推和企服中心将企业资料交区统计局核对。企业注册地已搬离福田或按规定应提交统计报表而未提交的,原则上一律不予支持。

(五)材料受理。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区投推和企服中心根据项目主管部门的会议纪要,统一通过政务短信方式通知申报单位提交银行确认函等票据和申报材料。

(六)拨付。根据各主管部门复核确认的拨款文件和材料,区投推和企服中心统一拨付资金。

(七)归档。各部门负责做好档案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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