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物业租户租金减免支持、区属国有物业租户租金减免支持、股份合作公司租金减免支持、其他市场主体租金减免支持等受理时间、申请材料、咨询电话等内容见正文。
申报入口:福田区企业服务智能系统平台
降租减租支持
深圳市福田区支持企业同心抗疫“十条”政策 第一条 降租减租支持
【政策条款】区政府、区属国有企业物业对符合条件的租户给予2022年3月份租金全免,4月份减租金50%。
(一)区政府物业租户租金减免支持
【条款说明】
1.本政策仅适用于承租福田区政府产权物业的并已结清2022年2月份前(含本月)租金的企业、机构或个人。
2.对符合条件的租户(企业、机构或个人),给予2022年3月份租金全免,4月份租金减少50%。
【限制情形】
本政策条款不予支持情形:
1.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
2.用于转租但不给予实际租用经营者相应租金减免的。
【申请受理】承租区政府产权物业的企业、机构或个人向区物业中心提出申请,区物业中心接收整理申请材料,对符合政策支持的提出初步意见报区政府审定,签订租金减免协议进行租金减免。
【受理时间】自本政策发布之日起即可向区物业中心提交申请。
【咨询电话】
区物业中心:83871232,83871225。
(二)区属国有物业租户租金减免支持
【条款说明】
1.适用于承租福田区区属国有企业物业的民营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2.对符合条件的租户,2022年3月份租金全免,4月份租金减少50%。如该时间段内存在合同免租期等免租情况,则本次租金减免时间往后顺延。
【限制情形】
1.如符合租金减免政策的租户前期有欠租行为,需补交所欠租金后,才可享受此次减免政策。
2.合同租赁方因经营需要发生的转租行为,需转租方与实际承租方签订免租协议,并由转租方承诺按实际承租方缴纳的租金金额进行减免,且不得以其他名义向实际承租方收取任何费用。
【申请受理】
由承租区属国有企业物业的租户向区属国有企业提出申请。区属国有企业接收整理申请材料、提出租金减免意见,报区国资局进行审核。区国资局出具审核意见报区国资领导小组审议。经审议同意后区属国有企业对符合政策支持条件的租户进行租金减免,对不符合政策支持条件的租户予以回复说明。
【申请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要求 | 备注 |
1 | 区属国有物业租金减免申请书(模板详见附件2) 附件2) | 打印(盖章) | 申请材料需全部提交纸质版。 |
2 | 申请单位证照(含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 交复印件(盖章) |
【受理时间】自本政策发布之日起即可向区属国有企业提交申请。
【咨询电话】
区国资局:82917514;福田投控公司:82797945 ;福田产投公司:83201902。
(三)股份合作公司租金减免支持
【政策条款】鼓励福田区15个股份合作公司对租户减免租金,对为符合条件的企业减免租金的,在区政府支持股份合作公司专项政策中依照减租规模予以支持。
【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由区集体经济发展服务署另行通知。
【受理时间】
受理时间由区集体经济发展服务署另行通知。
【业务咨询电话】
区集体经济署:83073603
(四)其他市场主体租金减免支持
【政策条款】鼓励专业市场、产业园区(孵化器)、商务楼宇、商业综合体业主或经营管理主体,对符合条件的承租主体主动减免租金,按2022年3月、4月减免租金总额的30%予以支持,最高200万元。
1.专业市场、商业综合体租金减免支持
【条款说明】
(1)专业市场、商业综合体经营场所在福田区,在项目申报前已复工复产;申报单位需对外发布减免租金公告,并依照公告在3-4月对承租主体实施租金减免;实行租金减免的对象为福田区登记注册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同一专业市场/商业综合体内,若业主或经营管理主体分别与部分承租企业存在租赁关系,减免租金主体不唯一时,需自行协商,由其中一方受委托统一提出项目申报。
(2)专业市场指以现货批发为主,集中交易某一类商品或者若干类具有较强互补性或替代性商品且具有一定规模的市场,需纳入福田区商务局专业市场统计,且建筑面积不少于5000平方米。
(3)商业综合体指以区域为中心、以购物中心为主导,融合了商业零售、餐饮、休闲养生、娱乐、文化、教育等多项城市主要功能活动,面向各类消费人群、提供综合性服务的大型建筑综合体,需纳入福田区商务局商业综合体统计,且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0平方米。
(4)项目需经过专项审计,审计单位需择自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网址:https://zjcs.gdggzy.org.cn/gd-zjcs-pub/home),专项审计报告要求核实并附明细表,明细表需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项目的承租主体名称、承租主体类型(独立法人/分支机构/个体户)、3-4月每月应缴租金金额(以租赁合同约定金额为准)、3-4月每月减免租金金额(以减免租金补充协议等租赁双方认定的减租约定为准)、实际减免租金起止日期X月X日—X月X日(以减免租金补充协议等租赁双方认定的减租约定为准)等内容;审计单位认为需要披露的其他内容。
(5)本项目受财政预算资金总额控制。
【申请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要求 | 备注 |
1 | 深圳市福田区支持企业同心抗疫“十条”政策申请表 | 在系统填写,在线打印(盖章) | 除《深圳市福田区支持企业同心抗疫“十条”政策申请表》外,申报材料需全部上传电子文档,电子文档的命名与材料名称一致。 |
2 | 申报单位营业执照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
3 | 申请单位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中国”网站下载完整版) | 打印(盖章) | |
4 | 申报单位与专业市场/商业综合体的关系证明文件(如租赁凭证/房产证、经营管理主体需提供委托管理相关证明文件) | 复印件(盖章) | |
5 | 申报单位复工复产承诺书(模板详见附件3);申报委托书(若出租方主体不唯一时需提供);减免租金公告(拍照/截图等形式);减免金额承诺函(模板详见附件4) | 原件(盖章) | |
6 | 项目专项审计报告 | 原件 | |
7 | 承租主体的营业执照、租赁合同/租赁凭证、减免租金的合同/协议(需写明商户名称、位置、应缴租金金额、减免租金期限、减免租金金额)、差额发票、差额银行回单等相关证明材料 | 复印件(盖章) |
【除外情形】
申报单位不受独立法人资格限制;不受企业上一年度在福田综合贡献的限制。
【受理时间】本项目自本政策申请指南发布5个工作日后,即可登录“福田区企业服务智能系统平台”在线填写和扫描上传申请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30日。
【审核流程】区行业主管部门网上预审(材料不符合要求的,由主管部门退件,申报单位重新补充完善材料后上传)→报部门专责小组会议或相关办公会议审定→报区投推和企服中心核查、公示→申报单位打印《申请表》及网上预审通过的全部电子材料(形成一套纸质材料加盖章),按短信通知提交到指定地点→公告、拨付资金。
【咨询电话】
区投推和企服中心:82925718,82925728
区工信局:82918333-2632、2612、2625
2.文化创意业商务楼宇租金减免支持
【条款说明】
(1)申请的商务楼宇位于福田辖区且运营管理规范;
(2)申请单位为2021年12月31日(含)前在福田区登记注册,且注册登记、税务关系、统计关系在福田区的楼宇业主单位或经营管理主体(含企业法人或机构);
(3)获得租金减免的对象为入驻本商业楼宇且登记注册及税务关系在福田区的非国有控股企业(国有持股比例不超过10%)和社会组织;
(4)申报单位需对外发布减免租金公告,并依照公告在原签定租赁合同约定租金的基础上,对2022年3-4月期间实际实行了租金减免;
(5)商务楼宇运营方所运营的单一项目仅可向一个政府部门申报降租减租支持,不得切分面积向多个政府部门申报。
(6)申请的商务楼宇文化创意产业租赁面积占比超过70%且由单一经营管理主体运营的商务楼宇项目。租金减免企业中,文化创意类受惠企业不少于5家,且数量比例不低于70%。
(7)本项目受财政预算资金总额控制。
【申请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要求 | 备注 |
1 | 深圳市福田区支持企业同心抗疫“十条”政策申请表 | 在系统填写,在线打印(盖章) | 除《深圳市福田区支持企业同心抗疫“十条”政策申请表》外,申报材料需全部上传电子文档,电子文档的命名与材料名称一致。 |
2 | 申报企业营业执照等证照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公章) | |
3 | 申请单位为楼宇经营管理主体,提交为楼宇提供运营管理服务的证明文件;申请单位为楼宇业主单位,提交楼宇经营管理主体的函件和产权证明文件。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
4 | 商务楼宇入驻文化、旅游、体育企业清单、营业执照、租赁合同。(注册地在福田保税区产业园的企业如取得“入区证”的需同时提供“入区证”)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公章) | |
5 | 减租情况一览表(包括受惠企业的名称、注册地、主营业务、减免金额、联系方式等)(模板详见附件5) | 原件(盖章) | |
6 | 受惠企业营业执照(与一览表相对应),及其法人代表(或授权人)对减免额的签字确认函件(加盖公章) | 营业执照交复印件(盖章);确认函交原件。 | |
7 | 租金减免相关证明材料(已公布的租金减免公示公告,以及租赁合同补充协议、减租月份的租金支付凭证)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
8 | 福田区税务部门开具的申报企业2021年度纳税证明 | 打印(盖公章) | |
9 | 企业银行账户租赁收入流水清单 | 打印(盖银行章及企业公章) | |
10 | 申请单位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中国”网站下载完整版) | 打印(盖公章) | |
11 | 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要求提供的其他说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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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外情形】本项目不受企业上一年度在福田综合贡献的限制。
【受理时间】本项目自本政策申请指南发布5个工作日后,即可登录“福田区企业服务智能系统平台”在线填写和扫描上传申请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30日。
【审核流程】区行业主管部门网上预审(材料不符合要求的,由主管部门退件,申报单位重新补充完善材料后上传)→报部门专责小组会议或相关办公会议审定→报区投推和企服中心核查、公示→申报单位打印《申请表》及网上预审通过的全部电子材料(形成一套纸质材料加盖章),按短信通知提交到指定地点→公告、拨付资金。
【咨询电话】
区投推和企服中心:82925718,82925728
区文广旅体局:83073623
3.产业类商务楼宇租金减免支持
【条款说明】
(1)申请的商务楼宇位于福田辖区且运营管理规范。
(2)申请单位为楼宇业主单位或经营管理主体(含企业法人或机构)。
(3)获得租金减免的对象为入驻本商务楼宇且登记注册及税务关系在福田区的非国有控股企业(国有持股比例不超过10%)、科研机构和社会组织。
(4)在原签定租赁合同约定租金的基础上,对2022年3-4月期间实际实行了租金减免,减租金额累计不低于200万元。
(5)申报单位需对外发布减免租金公告,并依照公告实施。
(6)本项目受财政预算资金总额控制。
【申请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要求 | 备注 |
1 | 深圳市福田区支持企业同心抗疫“十条”政策申请表 | 在系统填写,在线打印(盖章) | 除《深圳市福田区支持企业同心抗疫“十条”政策申请表》外,申报材料需全部上传电子文档,电子文档的命名与材料名称一致。 |
2 | 申请单位营业执照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
3 | 申请单位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中国”网站下载完整版) | 打印(盖章) | |
4 | 申请单位为楼宇经营管理主体,提交为楼宇提供运营管理服务的证明文件;申请单位为楼宇业主单位,提交楼宇经营管理主体的函件和产权证明文件。 | 验原件交复印件 | |
5 | 减租公告(加盖公章)及其张贴位置 | 实景拍照 | |
6 | 楼宇减租情况一览表(包括受惠企业的名称、注册地、主营业务、减免金额、联系方式等)模板详见附件5 | 原件(盖章) | |
7 | 受惠企业营业执照、纳税证明(与一览表相对应),及其法人代表(或授权人)对减免额的签字确认函件(加盖公章) | 纳税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确认函原件 | |
8 | 租金减免相关证明材料(减免租金的补充协议,或者租赁合同+减租月份的租金支付凭证等) | 验原件交复印件 |
【限制情形】
1. 同一物业只受理一次,如该物业的业主或经营管理主体分别与部分承租企业存在租赁关系,减免租金主体不唯一时,需自行协商,由其中一方受委托统一提出项目申报。
2. 已申请或已获得福田区其他租金减免的,不得重复申请。
【除外情形】本项目租金减免支持的业主单位或经营管理主体不受注册地和统计关系在福田区的限制。本项目不受企业上一年度在福田综合贡献的限制。
【受理时间】本项目自本政策申请指南发布5个工作日后,即可登录“福田区企业服务智能系统平台”在线填写和扫描上传申请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30日。
【审核流程】区行业主管部门网上预审(材料不符合要求的,由主管部门退件,申报单位重新补充完善材料后上传)→报部门专责小组会议或相关办公会议审定→报区投推和企服中心核查、公示→申报单位打印《申请表》及网上预审通过的全部电子材料(形成一套纸质材料加盖章),按短信通知提交到指定地点→公告、拨付资金。
【咨询电话】
区投推和企服中心:82925718,82925728
区工信局:82918333-2428
4.孵化器租金减免支持
【条款说明】
(1)经福田区政府支持的科技产业园区(孵化器)等创新创业载体在2022年3月1日至4月30日主动对入驻科技企业减免租金的,按照减免租金总额的30%,对减租主体给予最高200万元补贴支持。
(2)载体实行租金减免的对象为福田区登记注册的科技企业(科技企业的认定标准为《福田区科技园区(孵化器)科技企业认定标准》)。
(3)在原签定租赁合同约定租金的基础上,已对入驻科技企业在2022年3-4月期间实际做出租金减免。
(4)本项目受财政预算资金总额控制。
【申请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要求 | 备注 |
1 | 深圳市福田区支持企业同心抗疫“十条”政策申请表 | 在系统填写,在线打印(盖章) | 除《深圳市福田区支持企业同心抗疫“十条”政策申请表》外,申报材料需全部上传电子文档,电子文档的命名与材料名称一致。 |
2 | 申报单位营业执照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
3 | 申请单位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中国”网站下载完整版) | 打印(盖章) | |
4 | 载体减租情况一览表(包括受惠科技企业的名称、注册地、主营业务、减免金额、联系方式等) | 原件(盖章) | |
5 | 受惠科技企业营业执照(与一览表相对应),及其法人代表(或授权人)对减免额的签字确认函件(加盖公章) | 营业执照交复印件(盖章);确认函交原件。 | |
6 | 租金减免相关证明材料(减免租金的补充协议、租赁合同或减租月份的租金支付凭证等)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限制情形】
1. 已申请或享受福田区其他租金减免的,不予重复享受。
2. 支持内容不包括物业管理费。
【除外情形】本项目不受企业在福田综合贡献限制。
【受理时间】本项目自本政策申请指南发布5个工作日后,即可登录“福田区企业服务智能系统平台”在线填写和扫描上传申请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30日。
【审核流程】区行业主管部门网上预审(材料不符合要求的,由主管部门退件,申报单位重新补充完善材料后上传)→报部门专责小组会议或相关办公会议审定→报区投推和企服中心核查、公示→申报单位打印《申请表》及网上预审通过的全部电子材料(形成一套纸质材料加盖章),按短信通知提交到指定地点→公告、拨付资金。
【咨询电话】
区投推和企服中心:82925718,82925728
区科创局:82976239,18589033596,13688808813
5.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租金减免支持
【条款说明】
(1)申请补贴时仍在正常经营,注册登记、税务关系、统计关系在福田区的运营机构或者管理单位(国有持股比例不超过10%)。
(2)支持对象为福田区已认定的文化创意产业园区。
(3)获得租金减免的对象为入驻本园区且登记注册及税务关系在福田区的非国有控股企业(国有持股比例不超过10%)和社会组织。
(4)申报单位需对外发布减免租金公告,并依照公告在原签定租赁合同约定租金的基础上,对2022年3-4月期间实际实行了租金减免。
(5)产业园区所运营的单一项目仅可向一个政府部门申报降租减租支持,不得切分面积向多个政府部门申报。
(6)申请的产业园区文化创意类受惠企业不少于5家,且数量比例不低于70%。
(7)本项目受财政预算资金总额控制。
【申请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要求 | 备注 |
1 | 深圳市福田区支持企业同心抗疫“十条”政策申请表 | 在系统填写,在线打印(盖章) | 除《深圳市福田区支持企业同心抗疫“十条”政策申请表》外,申报材料需全部上传电子文档,电子文档的命名与材料名称一致。 |
2 | 申报企业营业执照等证照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公章) | |
3 | 园区入驻文化、旅游、体育企业清单、营业执照、租赁合同。(注册地在福田保税区产业园的企业如取得“入区证”的需同时提供“入区证”)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公章) | |
4 | 减租情况一览表(包括受惠企业的名称、注册地、主营业务、减免金额、联系方式等)模板详见附件5 | 原件(盖章) | |
5 | 受惠企业营业执照(与一览表相对应),及其法人代表(或授权人)对减免额的签字确认函件(加盖公章) | 营业执照交复印件(盖章);确认函交原件。 | |
6 | 租金减免相关证明材料(已公布的租金减免公示公告,以及租赁合同补充协议、减租月份的租金发票、支付凭证等)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
7 | 福田区税务部门开具的申报企业2021年度纳税证明 | 打印(盖公章) | |
8 | 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中国”网站下载完整版) | 打印(盖公章) | |
9 | 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要求提供的其他说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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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外情形】本项目不受企业上一年度在福田综合贡献的限制。
【受理时间】本项目自本政策申请指南发布5个工作日后,即可登录“福田区企业服务智能系统平台”在线填写和扫描上传申请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30日。
【审核流程】区行业主管部门网上预审(材料不符合要求的,由主管部门退件,申报单位重新补充完善材料后上传)→报部门专责小组会议或相关办公会议审定→报区投推和企服中心核查、公示→申报单位打印《申请表》及网上预审通过的全部电子材料(形成一套纸质材料加盖章),按短信通知提交到指定地点→公告、拨付资金。
【咨询电话】
区投推和企服中心:82925718,82925728
区文广旅体局:83073623
(五)企业人才住房租金减免支持
【政策条款】区政府对承租区级公租房、人才住房的非国有企业、医疗、科研机构,以及除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不包括科研机构、医疗机构)在职及退休干部职工以外的个人承租户,给予2022年3月份租金全免,4月份减租金50%支持。
【条款说明】
1.单位承租户
非国有企业、科研机构、医疗机构。
非国有企业包括民营企业、国有资本综合占股比例不超过50%的股份制企业等。
2.个人承租户
除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不包括科研机构、医疗机构)在职及退休干部职工外,其他所有个人承租户均为租金减免对象。
【减免时间】免租时间为2022年3月1日至4月15日,45天租金。
【资格核查】
1.承租企业是否为国有企业,以企业在互联网公开的股东信息判断,确定企业性质。
2.个人承租户,已在住建局备案工作单位信息的,以备案单位进行核查;未备案工作单位信息的,以当前社保缴交单位进行核查。
【审核流程】
1.4月10日前,核查免租范围。
2.4月15日前,通知不能享受免租的单位及个人,存在异议的提供佐证材料修订信息。
3.4月20日,确定租金减免名单,对可享受租金减免的单位及个人,仅托收4月份50%租金(即4月16日至30日租金);不能享受免租的单位及个人一次性托收3月份和4月份租金。
4.5月起,正常托收租金。
【其他情形】
承租虹湾花园、润达圆庭、万科泊寓、坂田和布吉项目、汇德大厦一期、地铁锦上花园、英才大厦、安居百泉阁、嘉葆润金座家园等项目的住户,免租措施将由福田区人才安居集团负责执行。
【咨询电话】
区投推和企服中心:82925718,82925728
区住建局:23619344
申报说明
申报单位提请的支持项目除区政府物业租户租金减免支持、区属国有企业物业租户租金减免支持、区股份合作公司租金减免支持外,按照以下流程申报:
(一)申报单位登陆福田区企业服务智能系统平台(https://qfzx.szft.gov.cn),在线填报《深圳市福田区支持企业同心抗疫“十条”政策申请表》等信息表格。
(二)按照本《申请指南》各项目的要求准备其他申报材料,并完成材料的扫描上传(文档总量控制在20M以内)。电子文档的命名与材料名称保持一致。
(三)收到短信通知后,在线打印《深圳市福田区支持企业同心抗疫“十条”政策申请表》等信息表格及提供《申请指南》所列的材料,将纸质材料(A4纸)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一份),采取邮寄或递交到“福田区政务服务大厅”指定窗口,受理部门对材料完整性、真实性、有效性进行审核。申报材料中的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合订成册后必须盖骑缝章。
递交或邮寄材料地点:福田区政务服务大厅窗口(深南大道1006号福田区国际创新中心F座3层)。
窗口开放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7:45
审核与批准
(一)预审。申报单位在网上提交申报材料,各部门在网上审核申报单位线上提交的材料,材料不符合要求的,由主管部门退件或补充完善材料后重新上传。
(二)审定。预审通过的项目,由主管部门审批并形成资金支持建议方案,报部门专责小组会议或相关会议审议,最终形成会议纪要。
(三)公示。支持项目由区投推和企服中心负责在福田政府在线予以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区投推和企服中心组织公告;公示有异议的,由主管部门重审,重审认定异议内容属实的,不予支持,主管部门需在认定异议属实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情况反馈申报单位。经调查异议内容不实的,由主管部门出具支持意见,并予以公告。
(四)核查。项目公示期间,系统自动对申报单位注册和统计关系情况开展核查,“四上”企业之外的统计关系,由区投推和企服中心将企业资料交区统计局核对。企业注册地已搬离福田或按规定应提交统计报表而未提交的,原则上一律不予支持。
(五)材料受理。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区投推和企服中心根据项目主管部门的会议纪要,统一通过政务短信方式通知申报单位提交银行确认函等票据和申报材料。
(六)拨付。根据各主管部门复核确认的拨款文件和材料,区投推和企服中心统一拨付资金。
(七)归档。各部门负责做好档案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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