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深圳市拍卖企业年度核查
为进一步规范拍卖行为,促进深圳市拍卖业健康、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拍卖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开展2021年度深圳市拍卖企业年度核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核查对象
注册地在深圳市、经批准已于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从事拍卖业务许可,并持有《拍卖经营批准证书》的企业及其分公司(以下简称“拍卖企业”)。
二、核查内容
(一)核查拍卖企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拍卖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情况;是否按规定办理变更手续;有无擅自出租、转让拍卖企业经营资格情况;拍卖师聘用等情况。
(二)核查拍卖企业经营情况。
(三)核查拍卖企业报送经营月报情况,是否按时、准确在《全国拍卖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填报相关数据。
三、企业自查
请各拍卖企业开展自查,于3月1日前完成系统填报,并提交纸质材料。
四、系统填报要求
各拍卖企业自行登录“广东省拍卖企业年度报告在线填报系统”企业端(http://pmhc.gdaa.cn),按系统提示进行填报,并打印在线填报系统自动生成的附表1、附表2。
五、纸质材料要求
请各拍卖企业提交以下纸质材料并装订成册(封面及目录参照附件3),加盖公章:
(一)企业年度核查基本信息表(附件1);
(二)2021年拍卖企业经营统计报表(附件2);
(三)《拍卖经营批准证书》正、副本(复印件);
(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五)拍卖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及中拍协网站企业注册拍卖师列表截图;
(六)2021年度企业会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复印件);
(七)全国拍卖行业管理平台企业2021年度月报填报情况一览表截图。
请各拍卖企业将以上纸质材料(一式一份),连同《拍卖经营批准证书》正、副本原件,请于3月15日前送至深圳市拍卖业协会(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彩田路3069号星河世纪大厦A栋1308)。
六、核查程序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一批省级权责清单事项的决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70号),我厅委托深圳市商务局对辖区内拍卖企业进行年度核查,深圳市拍卖业协会是此次年度核查的第三方协助单位,核查结果将在深圳市商务局网站进行公示。
特此通知。
广东省商务厅
2022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