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下载App

深圳安居房轮候申请系统预约放号时间咨询电话

下载指南 下载指南
2022-08-19 10:45:44
【我要纠错】
安居房轮候申请系统预约放号时间由各区受理窗口决定,没有统一放号时间,具体放号时间需致电咨询各区受理窗口,文中附有各区受理窗口咨询电话,点击查看正文获取信息吧!

放号时间

安居房申请人登录系统在线填写申请信息后,需根据系统的提示,预约到区受理窗口提交书面申请材料的时间。

预约系统放号时间由各区受理窗口决定,没有统一放号时间,可致电咨询各区受理窗口。

咨询电话

市、区受理窗口咨询电话和地址

受理窗口咨询电话单位地址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0755-88631666深圳市市民中心市行政服务大厅西厅
福田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0755-83818559福田区国际创新中心F座3层(深南大道1006号)
罗湖区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0755-25666765深圳市罗湖区黄贝街道经二路48号罗湖体育馆罗湖区行政服务大厅二层
南山区各街道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0755-26493866沙河街道(南山区白石三道深湾汇云中心C栋一楼南面)、桃源街道(深圳市南山区丽山路10号桑泰大厦一楼北座)、南山街道(南山区常兴路1号顺天大厦一楼)、招商街道(南山区南海大道1057号科技大厦二期B座一层)、粤海街道(南海大道2618号)、西丽街道(打石一路泊寓南山云城旗舰店一楼南面)、蛇口街道(深圳市南山区南水路114号)、南头街道(桃园路193号金桃园大厦
宝安区行政服务大厅0755-85901811宝安大道与罗田路交汇处的宝安区体育中心综合训练馆一楼(区公安分局出入境办证大厅正门对面)
龙岗区行政服务大厅0755-28589977龙岗区行政服务大厅二楼综合窗口(龙岗区龙翔大道8033-1号)
盐田区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0755-25221303深圳市盐田区沙盐路盐田现代产业服务中心裙楼A座二楼盐田区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1-5号窗口
龙华区行政服务大厅或龙华区各街道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0755-23332000、0755-23332019龙华区梅龙大道2283号国鸿大厦龙华区行政服务大厅或龙华区各街道行政服务大厅
深圳市大鹏新区综合窗口0755-28333100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街道金业大道140号生命科学产业园B13栋大鹏新区行政服务大厅一楼综合窗口
坪山区住房和建设局0755-84538716、0755-85209132深圳市坪山区金牛西路12号行政服务大厅37、38号窗口
光明区各街道行政服务大厅窗口0755-88211321光明行政服务大厅(牛山路与德雅路交汇处公共服务平台一楼)、马田街道(田园路雪仙丽科技园)、光明街道(光侨路与体育公园交汇处)、公明街道(集美路9号)、新湖街道(圳园路268号)、玉塘街道(田寮路33号)、凤凰街道(凤桥路1号)

申报材料

区受理窗口负责受理、审核、扫描并保存申请人的所有材料。

(一)基本材料

1.《深圳市保障性住房轮候申请表(安居型商品房)》(须在系统中完成信息填报后从系统打印)。

2.申请人、共同申请人的身份证及户口簿(未成年子女可只提交户口簿);户口簿不能反映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之间亲属关系的,应出具其它可证明亲属关系的材料,如出生证、收养证明、公证书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证明等。

3.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已婚的,提交结婚证;离异的,提交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调解书);丧偶的,提交丧偶的相关证明材料。

(二)补充材料

1.收养过子女的,提交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2.申请人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3年以上5年以下的,且属《深圳市人才安居暂行办法》规定的人才的,提交学历、学位、职称证明或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人才认定证明文件。

3.属残疾人联合会认定为一、二、三、四级残疾人或经民政部门认定为抚恤定补优抚对象的,须提交相应的残疾、优抚证明材料。

4.配偶属现役军人的,提交军官证、士兵证、等证明材料。

5.未成年子女因服兵役或就学而将户籍迁出本市的,须提交市公安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以上材料均须提交复印件,同时应将原件交受理窗口核验,复印件需使用A4型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