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续补贴由申请人自首次提出补贴申请之日起每满3个月的次月月底前向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报告灵活就业状况,并申请已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补贴。
再次申请时间
再次申请时间:
后续补贴由申请人自首次提出补贴申请之日起每满3个月的次月月底前向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报告灵活就业状况,并申请已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补贴。
灵活就业状况如何报告:
提供《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状况反馈表》。
如何申请:
1.申请人先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深圳市”实名注册账号(网址:https://www.gdzwfw.gov.cn/),再登录业务系统(网址:https://hrsspub.sz.gov.cn/ggjyfw/)办理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并提出补贴申请;
2.申请人在业务系统中规范、如实填写本人相关信息,上传申请材料原件图片,内容应当清晰、完整并可辨识;
3.业务系统核验相关数据,核验通过的,显示“提交成功”;核验不通过的,根据情况做出相应提示;
4.首次申请时须在业务系统中上传全部申请材料;并在首次提出补贴申请之日起每满3个月向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报告灵活就业状况,并申请已缴纳社会保险费补贴,申请时仅须上传申请材料中的第(三)项。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深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社保补贴】可获社保补贴申请条件/补贴标准/补贴申请指南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