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市转让过或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的五年内无法申请安居房,详见正文。
住房要求
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的五年内无法申请。具体要求如下:
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提出轮候申请之日(含当日)之前5年内未在本市转让过或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包括商品房、军产房、集资房、拆迁安置房、自建私房、违建住房等)且从未购买过政策性住房,并符合其它条件的,可提出安居型商品房轮候申请。
申请流程
1、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各区住建局网站提出申请及预约受理
2、区受理窗口受理及初审
3、符合安居房申请条件的出具《备案回执》
4、市主管部门终审(按季度批量核查)
5、符合安居房申请条件的纳入轮候数据库,按季度更新轮候册并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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