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其中一方是深户才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参与轮候,详见正文。
办理条件
父母作为深圳公租房共同申请人需要什么条件
需要其中一方是深户才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参与轮候。
申请人父母、申请人配偶父母在婚姻存续期间,单独一方作为共同申请人的,双方应当同时满足无房无地、未正在本市享受住房保障优惠政策规定的条件。
(注意:中途添加父母、配偶父母及成年子女需要重新轮候,如果确实需要添加,请到户籍所在区住房主管部门业务窗口办理或自行撤销申请后,重新申请轮候。)
政策来源:深圳市住建局
链接:http://zjj.sz.gov.cn/ztfw/zfbz/zcfg2017/content/post_10691030.html
办理方式
如何添加公租房共同申请人?
轮候信息变更入口:深圳市住建局-住房保障服务页面(http://zjj.sz.gov.cn/ztfw/zfbz/?from=index)-轮候信息变更
第一种情况:还没开始申请轮候
那主申请人只需要在提交公租房轮候申请时添加符合条件的共同申请人信息或系统内修改申请信息即可。
第二种情况:已申请轮候
区窗口受理后,申请人可登录系统,根据自身情况变更相关信息。
进入下图页面后,点击【轮候信息变更】登录进入轮候申请系统;
点击“申请变更轮候信息”。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深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租房】可获深圳公租房最新房源消息、轮候申请入口及备案回执号查询入口、轮候申请指南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