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申请时须在业务系统中上传全部申请材料;并在首次提出补贴申请之日起每满3个月向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报告灵活就业状况,并申请已缴纳社会保险费补贴
申请入口
补贴申请入口:
“广东省政务服务网”深圳入口(https://www.gdzwfw.gov.cn/?region=440300)或“广东公共就业服务云平台”(https://ggfw.hrss.gd.gov.cn/employment/internet/portal/#/home)
首次申请材料:
1.居民身份证;
2.个人银行账户;
3.《灵活就业状况反馈表》;(点击打开链接)
补贴标准和期限:
每月按本人实际缴费额三分之二且不超过600元的标准给予社保补贴,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累计最长不超过3年。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深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社保补贴】可获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请对象及条件、补贴标准、社保交流群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