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申请时须在业务系统中上传全部申请材料;并在首次提出补贴申请之日起每满3个月向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报告灵活就业状况,并申请已缴纳社会保险费补贴
申请入口
补贴申请入口:https://hrsspub.sz.gov.cn/ggjyfw/
申请说明:
首次申请时须在业务系统中上传全部申请材料;并在首次提出补贴申请之日起每满3个月向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报告灵活就业状况,并申请已缴纳社会保险费补贴,届时仅须上传申请材料中的第(三)项。
首次申请材料:
1.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往来港澳通行证(业务系统核验证件已实现数据对接的,不需要提供。);
2.毕业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请选择180天以上(含180天)、《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首次申请时提供,业务系统核验证件已实现数据对接的,不需要提供);
3.《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状况反馈表》;(点击打开链接)
4.拟申领补贴月份的灵活就业辅证材料(如:临时雇佣协议、加工订单、依托互联网服务平台提供服务或工作的截图及实施服务时的工作场景相片等,每期申请时提供)。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深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社保补贴】可获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请对象及条件、补贴标准、社保交流群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