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4年1月1日起,对按规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与其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一年的不做时间要求)的用人单位,按其每月为符合条件人员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社保补贴。
申请流程
自2024年1月1日起,对按规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与其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一年的不做时间要求)的用人单位,按其每月为符合条件人员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社保补贴。
网上办理流程
1、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点击打开链接),选择申请单位注册地所在街道提出补贴申请。
2、用人单位注册地所在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收到补贴申请后予以受理。
3、用人单位注册地所在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受理补贴申请后进行审核,审核实行初审、复审两级制度。
4、用人单位注册地所在区(或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按规定公示。
申请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