坪山公共住房申请需要准备单位认租申请表、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等材料,详见正文。
认租材料
认租申请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份数 | 备注 |
1 | 单位认租申请表 | 原件拍照或彩色扫描 | 1 | 申请单位填写,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版及可编辑的电子版各一份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报送 |
2 | 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 原件拍照或彩色扫描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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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 | 原件拍照或彩色扫描 | 1 | 身份证、护照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 |
4 | 法人授权委托书、住房专员身份证件 | 原件拍照或彩色扫描 | 1 | 法人授权委托书需加盖单位公章 |
5 | 职工个人基本信息 汇总表 | Excel电子版; 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扫描件 | 1 | 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版及可编辑的电子版各一份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报送 |
注:
单位住房专员在规定受理期间将上述申请材料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坪山区住房保障中心邮箱(邮箱地址:pszfbz_zlb@szpsq.gov.cn),电子邮件主题规范命名为:锦绣华晟家园认租+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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