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房指南
一、配租房源情况
本次面向公共租赁住房在册轮候家庭中属罗湖区户籍的无房家庭配租公共租赁住房,具体房源情况如下:
(一)富通集团·跃芽城市青年社区
该项目位于龙岗区布澜路17号的富通海智科技园2号楼,为罗湖区市场租赁的产业园配套住房。本次配租727套一房(约24~51㎡),预计于2022年1月交付使用。
1.配租标准
单身居民及以上家庭可配租本项目的所有房源。
2.费用标准
基准租金:21.55元/月·平方米;
物业管理费(含物业专项维修资金):4.38元/平方米·月;
其他费用:水费6元/吨;电费0.7元/度;热水费40元/吨(不可自行加装电热水器);无燃气;停车费300元/月。
(二)兴亿时尚公寓
该项目位于深圳市龙华区大浪时尚小镇浪静路3号卡尔丹顿时尚创意产业园内,为罗湖区市场租赁的产业园配套住房。本次配租房源652套,包括一房564套(约29~58㎡)、两房88套(约67~78㎡),预计于2022年6月交付。
1.配租标准
单身居民、两人家庭可配租本项目建筑面积约29~58㎡的一房,三人及以上家庭可配租本项目的所有房源。
2.费用标准
基准租金:16.93元/月·平方米;
物业管理费(含物业专项维修资金):4.9元/平方米·月;
其他费用:电费按照民用电收费标准收取;水费6元/吨;无燃气;停车费250元/月。
(三)怡悦青年社区·望桐湾公寓
该项目位于罗湖区东湖街道大望社区新田村264号A、B栋,为罗湖区市场租赁房源。本次配租房源215套,包括小一房167套(约16~39㎡)、大一房34套(约59~64㎡)、两房14套(约76㎡)。该项目部分房源为期房,预计交付时间可在线上选房系统内查看。
1.配租标准
单身居民可配租本项目建筑面积约16~39㎡的小一房,两人家庭可配租本项目建筑面积约59~64㎡的大一房,三人及以上家庭可配租本项目的所有房源。
2.费用标准
基准租金:A栋(带家具家电)为26.8元/月·平方米、B栋(不带家具家电)为23.53元/月·平方米;
物业管理费:3.9元/月·平方米;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0.25元/月·平方米;
其他费用:水费、电费按照民用水电收费标准收取;无燃气;停车费250元/月。
(四)梧桐国际公寓项目
该项目位于罗湖区莲塘街道罗沙路1888号,为罗湖区市场租赁房源。本次配租180套一房,其中小一房(约38~46㎡)70套、大一房(约56~66㎡)110套。该项目部分房源为期房,预计交付时间可在线上选房系统内查看。
1.配租标准
单身居民可配租本项目建筑面积约38~46㎡的小一房,两人及以上家庭可配租本项目的所有房源。
2.费用标准
基准租金:27.95元/月·平方米;
物业管理费:2.8元/月·平方米;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0.25元/月·平方米;
其他费用:水5.04元/吨,电0.76元/度,燃气5.25元/立方。
(五)天健·布吉亲蜜家
该项目位于龙岗区布吉锦龙路344号,为罗湖区市场租赁房源,本次配租49套一房(约40~43㎡)。
1.配租标准
单身居民及以上家庭可配租本项目的所有房源。
2.费用标准
基准租金标准:35.32元/月·平方米;
物业管理费:LOFT户型每间150元/月,其他户型每间100元/月;
电费:0.7018元/度,水费:6元/吨;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0.25元/月·平方米;
物业电费公摊:按实际公摊收费。
(六)天健·横岗天然慧谷
该项目位于龙岗区园山街道天然慧谷产业园,为罗湖区市场租赁的产业园配套住房。本次配租9套单间(约23~25㎡)。
1.配租标准
单身居民及以上家庭可配租本项目的所有房源。
2.费用标准
基准租金标准:19元/月·平方米;
物业管理费:3.88元/月·平方米;
电费:0.7018元/度,水费:5.24元/吨;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0.25元/月·平方米。
(七)朗华泊寓
该项目位于龙岗区南湾街道上李朗社区平吉大道78号朗华泊寓A座,为罗湖区市场租赁的产业园配套住房。本次配租房源56套,户型为单间31套(约27~36㎡)、LOFT户型21套(约45~50㎡)、两房4套(约43~48㎡)。
1.配租标准
单身居民可配租建筑面积约27~36㎡的单间,两人及以上家庭可配租本项目的所有房源。
2.费用标准
基准租金标准:23.55元/月·平方米;
物业管理费:单间150元/月,LOFT及两房户型200元/月;
电费:0.7元/度,水费:5.09元/吨。
注:
1.上述房源交付套数、时间以实际情况为准,房源实际建筑面积以现场房源实际情况为准;
2.上述费用为现行标准,如有变更,按变更后最新标准执行;
3.天健·布吉亲蜜家、天健·横岗天然慧谷、朗华泊寓均属已腾退后再次配租房源;
4.每套住房的具体租金,在基准租金基础上,考虑楼层、朝向等因素修正确定,最终以合同签订时公共住房租金定价管理服务平台的定价为准;其他费用为现行标准,如有变更,按变更后最新标准执行;
5.经相关部门认定的低保或低保边缘家庭及抚恤定补优抚对象,可按照我市现行有关政策规定享受租金减免并依程序缴纳租金;
6.关于公共租赁住房是否能参与学区划分及落实学位,以房源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意见为准;关于公共租赁住房是否能落户及办理居住证,以房源所在地辖区派出所的意见为准。建议有学位、落户等需求的在册轮候人提前咨询相关部门后谨慎选择,本单位不作任何承诺;
7.在册轮候人自愿认租低于对应建筑面积住房的,视为其已按标准享受住房保障;本次配租家庭人口数以公租房轮候库认定为准,家庭人口数中计入配租面积的共同申请人包括:具有本市户籍或者持有本市居住证满一年的申请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具有本市户籍的申请人(配偶)父母(父母至少一方有深户)、成年子女;申请人的成年子女因服兵役、就读全日制学校而将户籍迁出本市的,视为具有本市户籍;申请人的配偶属现役军人的,视为具有本市户籍。
二、选房名单及排位
现根据《认租通告》,按照1:2的比例,确定了入围认租家庭和候补入围认租家庭名单。经公示合格认租家庭中,排名1~1888位的1888户为入围认租家庭,排名1889~3776位的1888户为候补入围认租家庭,排名在3777位及以后的为递补认租家庭。
选房排位依据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的轮候排序确定。其中,上述各序位中,户籍在册轮候低保及低保边缘家庭按照“应保尽保,优先保障原则”在该序位中有优先选房权利;户籍在册轮候残疾人家庭及抚恤定补优抚对象等特殊困难群体,按照“优先安排解决”原则在该序位中有优先选房权利(在低保及低保边缘家庭之后)。
三、选房签约有关事项
(一)选房方式
本次公共租赁住房选房签约采用线上模式,认租家庭按照选房排位顺序依次选择房源,房源选完即止。线上选房简要操作指引:点击观看
(二)选房时间
1.入围及候补入围认租家庭选房安排
选房时间:2021年11月30日至12月20日(含周六、日)
线上选房咨询电话:0755-22185615、0755-25666765(工作日:9:00-12:00、14:00-18:00)。咨询地址:深圳市罗湖区东门中路2112号万达丰大厦7楼726室(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系统技术支持电话:姜工18825289051、钟工17620315537(工作时间:9:00-21:00)。
2.递补认租家庭的选房安排
入围和候补入围认租家庭选房结束后,如有剩余房源,再另行通知。
(三)选房签约及入住
1.选房签约
主申请人无法进行线上选房签约的,可书面委托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共同申请人(委托书见附件3,申请人为残疾人的,也可委托监护人)选房并签订租赁合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共同申请人均无法进行线上选房签约的或没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共同申请人,委托第三方线上选房签约的,须提供经公证处公证的授权委托书。
各选房家庭书面委托书递交时间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对应正式选房日期前一日18:00止(工作日9:00-12:00,14:00-18:00,递交地点:深圳市罗湖区东门中路2112号万达丰大厦7楼726室)。
本项目首次签约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签约期限以所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租赁期满后,将按照届时最新规定对承租家庭进行核查,若承租房源续签且承租家庭符合条件则进行续签。
2.办理入住
选房家庭完成线上选房签约的,可根据线上签约提示信息预约办理线下入住。其中,现房房源可即时预约办理入住,期房房源的办理入住时间以项目方后续通知为准。
四、投诉举报和监督
市民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的方式进行投诉举报。为了便于调查核实,提倡实名举报并提供联系方式,有关部门将按规定予以严格保密。
深圳市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投诉举报电话:22185615(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区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电话以其公开的信息为准。
五、重要提示
(一)根据《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与配租暂行办法》规定,认租家庭排序到位选房但未选定住房,或者虽选定住房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的,按放弃本次选房处理。上述行为达到三次的,将被退出轮候册,原轮候排序作废。仍需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按照日常轮候规则重新提出轮候申请。
(二)认租家庭已选定住房但未在30分钟签约时限内完成线上租赁合同签订的,视为放弃本次选房资格,其所选住房纳入下一场次待选房源。
(三)选房过程中,每日将通过网络公布当天选房结果及剩余房源信息。如需查阅,可登录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公租房线上选房系统查看。
(四)申请人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提供虚假信息,无论在公示期间还是公示之后,一经发现,深圳市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将依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本次配租签订租赁合同前,认租家庭住房、人口、户籍、婚姻状况、抚恤定补优抚及残疾等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如实申报;不再符合申请条件的,将取消配租资格,已选定住房的,不予签订租赁合同。
(六)认租家庭选定住房并签订租赁合同的,视为已了解所选项目的交付时间、租期、租金、学位、落户等信息并予以认可。
(七)签约完成后,深圳市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对承租家庭的信息进行核查,如发现承租人存在不实申报、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将按照《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及其他有关规定对承租人清退并处罚。
(八)本次配租结束后如有剩余房源,深圳市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将收回另行分配。
本通告未尽事宜由深圳市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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