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租条件及材料
配租对象及申请条件
本次配租对象为现有人才住房体系暂无法保障的人才,申请条件如下:
1、申请人及其家庭在本市未购买过政策性住房,未享受过购房补贴政策,且在承租期间不得重复享受本市其他任何住房保障政策优惠。
2、申请人及其家庭在本市不拥有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含购买但未拥有完全产权的住房)或住宅建设用地。
3、申请人在注册地、纳税地均在龙华区的企业(可享受我区定向配租人才住房的企事业单位除外)全职工作且已满一年以上,并承诺租赁期限内在龙华区企业全职工作。
4、全日制硕士以上(含硕士)学历。
认租材料
(1)申请人(家庭)成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
(2)劳动合同、在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
(3)截止至2021年11月30日在龙华区企业不间断缴交社保明细(原件)。
(4)学历证书原件(含学历证及学位证)复印件(一份),如为留学人才,另附教育部颁发的留学证明原件一份。
(5)如申请人为公共租赁住房在册轮候人(家庭),需提供备案回执单复印件,非公共租赁住房在册轮候人(家庭)可不提供。
认租时间及程序
(一)认租申请
1、本次认租申请,采用现场提交资料的认租形式。地址为:龙华区龙华大道2283号行政服务中心三栋住房和建设局二楼211室。注意:进入办公区需出示7天核酸检测绿码,请认租申请人提前做好核酸检验。
2、认租受理时间为:2021年12月13日-2021年12月17日(共5个工作日);每日受理时间为:上午9:00-11:30;下午14:30-18:00。2021年12月17日18:00前未完成提交认租材料的,视为放弃认租本次人才住房。
(二)看房事项
本次各配租项目均安排预约看房方式,具体安排如下:
看房时间:2021年12月13日-2021年12月1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过时不再接待看房人员。
深圳龙华其他人才定向配租人才房看房时间及方式(三)认租资格核查及核查结果公示
认租结束后,区住房和建设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对认租家庭的资格进行核查,核查结果将在“龙华政府在线”网站公示。
(四)公布入围、候补入围家庭名单
核查结果公示结束后,合格家庭按照房源数1:2的比例确定入围、候补入围家庭名单。
上述的入围名单、候补入围名单以及选房排位,将在选房通告发布时予以公布。
(五)选房和签约
对合格的认租人(家庭),安排选房和签订租赁合同,具体时间安排及选房方式将在选房通告发布时予以公布。
重要提示
(一)关于本次配租房源的学区划分及学位问题,请咨询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的意见,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不作任何承诺。
(二)关于本次配租房源是否能落户及办理居住证,请咨询项目所属派出所的意见,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不作任何承诺。
(三)合格认租人(家庭)有如下行为的,视为放弃本次选房:
1、排序到位,有其对应标准的房源但未选房;
2、选定住房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
(四)房源按照排序选完即止,通知短信只作为辅助提醒,可能会因手机号码未及时更新、手机信号、短信屏蔽等因素导致未接收或延迟等现象,请申请家庭密切关注在“龙华政府在线”网站上发布的相关信息和通知公告,及时办理认租、选房、签约等事项。凡未在规定时限内办理相关手续的,均视为自行放弃本次认租。
(五)本次认租受理截止后至签订租赁合同前,认租人(家庭)住房、婚姻、人口、户籍等情况发生变化的,仍应当如实申报;信息变更后不再符合申请条件的,将取消配租资格。
(六)合格认租人(家庭)选定住房并签订租赁合同的:
1、视为已了解所选项目的项目交付时间、租金等信息并予以认可。后续不再以不知晓、不明白、不接受等为由,就该项目同样信息向区住房和建设局提出诉求。
2、申请人为公共租赁住房在册轮候人(家庭)的,须退出轮候册,原轮候排序作废;
(七)关于人才住房租赁期限的说明:首次租赁期满后,承租家庭仍符合申请条件的,可申请续签,但累计租赁期限应符合续签时市区人才住房相关政策规定。
(八)申请人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提供虚假信息,无论在公示期间还是公示之后,一经发现,区住房和建设局将依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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