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租需要准备申请人(家庭)成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劳动合同、在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等材料,详见正文。
认租材料
1、本次认租申请,采用现场提交资料的认租形式。地址为:龙华区龙华大道2283号行政服务中心三栋住房和建设局二楼211室。注意:进入办公区需出示7天核酸检测绿码,请认租申请人提前做好核酸检验。
2、认租受理时间为:2021年12月13日-2021年12月17日(共5个工作日);每日受理时间为:上午9:00-11:30;下午14:30-18:00。2021年12月17日18:00前未完成提交认租材料的,视为放弃认租本次人才住房。
3、认租材料
(1)申请人(家庭)成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
(2)劳动合同、在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
(3)截止至2021年11月30日在龙华区企业不间断缴交社保明细(原件)。
(4)学历证书原件(含学历证及学位证)复印件(一份),如为留学人才,另附教育部颁发的留学证明原件一份。
(5)如申请人为公共租赁住房在册轮候人(家庭),需提供备案回执单复印件,非公共租赁住房在册轮候人(家庭)可不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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