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我市青年见习活动且属于以下情形之一的毕业生为补贴对象,详见正文。
补贴条件
深圳市南山区就业见习补贴申请条件
参加我市青年见习活动且属于以下情形之一的毕业生为补贴对象:
1.毕业2年内的中国大陆地区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统招毕业生;
2.毕业2年内的深圳市职业学校毕业生;
3.毕业2年内的深圳市技工院校毕业生;
4.16-24岁深圳户籍登记失业青年。参加由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见习单位安排的见习活动,可享受就业见习补贴,补贴标准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见习补贴由见习单位和政府共同承担,其中政府按最低工资标准的50%承担,补贴期限最长为12个月。
服务对象
企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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