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龙岗区依法设立的各类幼儿园就读,2018年1月1日—2021年8月31日出生的在园儿童,符合以下其中一项条件就可以申领儿童补贴,详见正文。
补贴条件
申请对象
符合以下条件的在园儿童,可以申请“2024—2025学年在园儿童健康成长补贴”。
1.在园:在龙岗区依法设立的各类幼儿园缴纳保教费且正常就读;
2.年龄:3—6岁,即出生时间在2018年1月1日—2021年8月31日;
3.户籍:深圳户籍儿童、大陆地区非深户籍儿童、港澳台籍儿童。
(已享受龙岗区教育局发放的深圳市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残疾儿童和烈士子女学前教育资助的不再申领本补贴)
申请条件
1.深圳户籍在园儿童需持有本市户籍证明,台湾籍儿童参照深圳户籍儿童。
2.大陆地区非深户籍、港、澳籍在园儿童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至少一方为深圳户籍。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至少一方持有本市公安部门核发的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市居住证。
(3)父母或一方为本市驻军现役军人,持有所在部队政治部出具的证明材料。
(4)父母或一方为政府部门的高端人才,持有本市政府部门出具的高层次人才证明材料。
注:
1.每个在园儿童最多可以领3次儿童补贴,已领满3次的儿童不能再领取!
2.只要申请次数不超过3次且在规定年龄内,符合申请条件的在园儿童都可申请儿童成长补贴。
3.在其他行政部门(如龙岗区残疾人联合会)领取补贴不影响申请儿童成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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