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配租对象为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库中龙华区户籍的在册轮候人(家庭)。详见正文。
配租对象
本次配租对象为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库中龙华区户籍的在册轮候人(家庭)。
注:1.户籍信息以10月01日18:00前属于龙华区户籍,且同时在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库中登记为龙华区户籍的公共租赁住房在册轮候人(家庭)为准。
2.户籍在册轮候的特殊群体家庭但未及时在轮候册登记为特殊情况的,须在认租截止时间前往龙华区龙华大道2283号行政服务中心三栋住房和建设局二楼211室提交特殊家庭证明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配租程序
(一)网上认租
符合认租条件并且有意申请本次公共租赁住房的龙华区在册轮候家庭,应进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政务服务”—>“热门服务”—>“认租申请”页面,页面跳转至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输入广东省政务服务网的账号和密码后登录,确认符合计算配租面积条件的家庭人口数等信息后,在线提交认租申请。
网上认租时间为:2021年10月09日9:00-2021年10月18日18:00(共10天)。2021年10月18日18:00前未完成网上认租的,视为放弃认租本次公共租赁住房。
(二)看房事项
本次各配租项目均采用预约看房模式,具体看房时间及注意事项详见如下:
1、看房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2:00-5:30,过时不再接待看房人员。
2、为避免人群拥挤,家庭看房人数不超过2人,老人和小孩请勿前往现场。如看房人数较多,现场工作人员会适时控制人群。
3、各看房项目不提供停车位,请看房家庭绿色出行。
4、疫情期间,请看房人员佩戴好口罩,提前准备健康码,保持个人间距,听从现场工作人员引导;若有发热症状或14天内途径中高风险地区的,请勿前往现场。
5、看房时,请勿攀爬阳台、围栏、敲打家具等危险行为。不得窜入其它楼层,对违规者或不服从安排者,工作人员有权对其请离现场。
(三)认租资格核查及核查结果公示
认租结束后,区住房和建设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对认租家庭的资格进行核查,核查结果将在“龙华政府在线”网站公示。
(四)公布入围、候补入围家庭名单
核查结果公示结束后,合格家庭按照房源数1:2的比例确定入围、候补入围家庭名单。
上述的入围名单、候补入围名单以及选房排位,将在选房通告发布时予以公布。
(五)选房和签约
对合格的认租人(家庭),安排选房和签订租赁合同,具体时间安排及选房方式将在选房通告发布时予以公布。
重要提示
(一)关于本次配租房源的学区划分及学位问题,请咨询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的意见,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不作任何承诺。
(二)关于本次配租房源是否能落户及办理居住证,请咨询项目所属派出所的意见,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不作任何承诺。
(三)龙华区户籍在册轮候人(家庭)排名信息可登陆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址查看
(四)合格认租人(家庭)有如下行为的,视为放弃本次选房:
1、排序到位,有其对应标准的房源但未选房;
2、选定住房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
上述行为达到三次的,退出轮候册,原轮候排序作废。仍需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按照日常轮候规则再次提出轮候申请。
(五)因轮候人数众多,房源按照轮候排序选完即止,通知短信只作为辅助提醒,可能会因手机号码未及时更新、手机信号、短信屏蔽等因素导致未接收或延迟等现象,请申请家庭密切关注在“龙华政府在线”网站上发布的相关信息和通知公告,及时办理认租、选房、签约等事项。凡未在规定时限内办理相关手续的,均视为自行放弃本次认租。
(六)本次认租受理截止后至签订租赁合同前,认租人(家庭)住房、婚姻、人口、户籍等情况发生变化的,仍应当如实申报;信息变更后不再符合申请条件的,将取消配租资格。
(七)合格认租人(家庭)选定住房并签订租赁合同的:
1、视为已了解所选项目的项目交付时间、租金等信息并予以认可。后续不再以不知晓、不明白、不接受等为由,就该项目同样信息向区住房和建设局提出诉求。
2、退出轮候册,原轮候排序作废;
(八)申请人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提供虚假信息,无论在公示期间还是公示之后,一经发现,区住房和建设局将依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