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配租的选房排位顺序是根据户籍在册轮候人(家庭)在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库中的轮候排序进行确定。
配租面积标准
配租面积标准
以符合条件的认租人家庭人口数作为配置户型面积的依据:
一人及以上家庭可选35㎡左右户型的房源;
两人及以上家庭可选50㎡(含)及以下户型的房源;
三人及以上家庭可选65㎡(含)及以下户型的房源;
四人及以上家庭可选85㎡(含)及以下全部户型的房源。
选房排位规则
本次配租的选房排位顺序是根据户籍在册轮候人(家庭)在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库中的轮候排序进行确定。
1.户籍轮候低保或低保边缘家庭,按照“应保尽保,优先保障”原则,优先安排选房(选房顺序依据市公租房轮候册的轮候排序确定)。
2.按照户籍轮候家庭的排位顺序确定入围认租家庭(第一序位)、候补入围认租家庭(第二序位)及递补认租家庭(第三序位);其中,如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属残疾人、失独家庭、抚恤定补优抚对象、现役军人军属等特殊群体,则其在所属序位中有优先选房权利(低保或低保边缘家庭之后),选房顺序依据市公租房轮候册的轮候排序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