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先登陆“广东政务服务网深圳市”实名注册账号,再登陆业务系统(网址:https://hrsspub.sz.gov.cn/ggjyfw/)提出补贴申请;。
申报程序
(一)申请。
1.申请人先登陆“广东政务服务网深圳市”实名注册账号,再登陆业务系统(网址:https://hrsspub.sz.gov.cn/ggjyfw/)提出补贴申请;
2.申请人在业务系统中规范、如实填写相关信息,扫描申请材料原件上传,上传内容清晰、完整并可辨识;
3.业务系统比对相关数据,自动预审补贴申请。预审通过的,显示“提交成功”;预审不通过的,根据预审情况做出对应提示。
(二)审核。
1.深圳户籍申请人由户籍地、非深圳户籍申请人由学校注册地所属的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以下简称受理街道)负责受理与初审;
2.受理街道自业务系统预审通过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规定流程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的,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申报信息不准确、不完整或上传证照不清晰,且无法补证或未按约定补证的,审核不通过;
3.受理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根据政策规定及审核需要,可向申请人提出交验原件要求以查核申报信息的真实性。申请人可登录业务系统查看办理进度和审核结果。
(三)公示。
受理街道对拟补贴的对象和金额等信息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经过调查异议不成立的,予以支付;公示有异议的,受理街道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开展调查并完成异议处理,经过调查不符合补贴相关规定的,不予支付。
(四)发放。
受理街道所属区(新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在公示通过后的次月月底前,按规定程序将补贴拨入申请人的个人银行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