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人力资源部门可以在个人报名完毕之后、机构组织开展培训之前,根据实际报名人数,预拨付不超过50%的培训补贴资金。
补贴标准
预付补贴资金
市、区人力资源部门可以在个人报名完毕之后、机构组织开展培训之前,根据实际报名人数,预拨付不超过50%的培训补贴资金。
培训任务完成后,机构再按程序申请剩余补贴资金。申请了补贴资金但未按计划开展相应培训或者先行拨付的资金多于实际应拨付培训资金的,应当于培训计划结束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回。
补贴标准:
该项补贴的补贴标准分为两类,重点群体培训不超过50元/学时(不少于45分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2500元;重点项目培训不超过65元/每学时(不少于45分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5000元。机构应在在备案班次培训结束后3个月内提出申请。组织开展公益性职业技能培训的机构应当建立培训和考核档案,至少保留3年,以备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