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租对象是工商注册登记地或税务登记地在大鹏新区的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科研机构以及其他社会组织中的新市民、青年人。
配租对象及条件
配租对象
工商注册登记地或税务登记地在大鹏新区的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科研机构以及其他社会组织中的新市民、青年人。
配租条件
申请人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已与单位签订全职的劳动合同,且正常有效。
(二)申请人及其配偶提出申请时,在本市均未享受任何形式的住房保障,包括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租房货币补贴等具有优惠性质的住房政策。
(三)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均未拥有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含住房建设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