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配租对象为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库中宝安区户籍的在册轮候家庭。
配租对象及规则
配租对象
本次配租对象为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库中宝安区户籍的在册轮候家庭。
注:户籍信息以2021年9月23日18:00前属于宝安区户籍,且同时在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库中登记为宝安区户籍的公共租赁住房在册轮候家庭为准。
配租规则
本次配租的选房排位顺序是根据户籍在册轮候家庭在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库中的轮候排序进行确定。户籍轮候低保或低保边缘家庭,按照“应保尽保,优先保障”原则,优先安排选房(选房顺序依据市公租房轮候册的轮候排序确定)。
按照户籍轮候家庭的排位顺序确定入围认租家庭(第一序位)、候补入围认租家庭(第二序位)及递补认租家庭(第三序位);其中,如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属残疾人、失独家庭、抚恤定补优抚对象等特殊群体(具体分别以证件颁发的残疾人联合会、宝安区民政部门及我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的认定为准),则其在其所在序位中有优先选房权利,选房顺序依据市公租房轮候册的轮候排序确定。
温馨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