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足《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入驻标准的科技型初创企业(项目)或为博士博士后创业提供服务的科技创业服务机构,科技型初创企业(项目)条件,详见正文。
入住条件及申报流程
入驻条件
满足《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入驻标准的科技型初创企业(项目)或为博士博士后创业提供服务的科技创业服务机构,科技型初创企业(项目)条件:
1.主要从事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生产和服务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项目);
2.申请时成立时间不超过24个月;
3.申请进驻的项目应符合深圳市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导向;
4.运营团队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对技术、市场、经营和管理有一定驾驭能力;
5.经深圳虚拟大学园成员院校深圳研究院推荐(中国深圳创新创业大赛和深圳虚拟大学园创新创业大赛获奖的企业或项目不做此要求)。
6.港澳高校背景的创业企业(项目)优先考虑。
空间与期限限制
(一)每家创业企业(项目)申请面积不超过500平方米(生物医药、机器人、新材料新能源等新兴行业创业企业不超过1000平方米);
(二)企业孵化时限原则上不超过36个月。
配置标准
深圳虚拟大学园创新型产业用房空间为一般装修,部分为毛坯房。
分配规则
申请进驻单位(项目)材料经审核通过后,深圳市科技创新战略研究中心按评审专家意见并结合园区整体规划遴选入驻单位(项目)。
租金价格
创新产业用房按使用场地的建筑面积收费,月租金价格为60元/平方米。
申请与审核
(一)在线申请(初审)
有意向申请单位(项目)通过“深圳市产业用地用房供需服务平台”网站(http://pnr.sz.gov.cn/d-cyyf/)按要求在线填写信息提交(以单位申请的请填写单位全称,以项目申请的请填写项目全称,名称前后保持一致)。
(二)资质审核(复审)
企业收到初审通过信息后,5个工作日内在平台上传资质审核材料。
资质审核材料清单
1、《深圳虚拟大学园孵化器创业企业(项目)入驻申请表》(负责人签字盖公章);
2、填表承诺书(负责人签字盖公章);
3、深圳虚拟大学园成员院校推荐函(推荐单位盖章)(中国深圳创新创业大赛和深圳虚拟大学园创新创业大赛获奖的企业或项目不做此要求);
4、商业计划书;
5、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及扫描件(项目申请的可暂不提供);
6、申请单位(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及扫描件;
7、其它证明或辅助材料的复印件(每一页盖公章)及扫描件(如药品或器械注册批件、临床批件、人才认定证书、承担政府项目批件、知识产权申请及授权文件、获奖证书等)。
上述1、2、3、4项材料请上深圳虚拟大学园网站(http://www.szvup.com)-办事指南-企业入孵-资质审核材料清单下载
评审与进驻
(一)资质审核材料验核齐全无误后,中心组织申请单位(项目)审核答辩会(中国深圳创新创业大赛和深圳虚拟大学园创新创业大赛获奖的企业或项目不做此要求);
(二)安排审核通过的申请单位(项目)看房,确认租赁意向,拟定拟入驻单位(项目)名单;
(三)拟入驻单位(项目)名单在市产业用房供需服务平台和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网站上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
(四)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妥善处理完毕后,中心与拟入驻单位签署租赁合同(与拟入驻项目签署租赁意向书,待拟入驻项目注册公司后签署租赁合同)。
(五)入驻企业缴纳租赁保证金及首月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