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审合格并已公示的家庭共1783户。初审公示期间,共有225认租家庭提交放弃材料,经过复核,合格家庭为1558户。
选房名单及排位
选房名单及排位
初审合格并已公示的家庭共1783户。初审公示期间,共有225认租家庭提交放弃材料,经过复核,合格家庭为1558户。
现根据《配租通告》,按照房源数量1:2的比例,确定了入围认租家庭、候补入围认租家庭和递补家庭名单。合格认租家庭中,排名1~500位的500户为入围认租家庭,排名501~1000位的500户为候补入围认租家庭,排名1001~1558位的558户为递补认租家庭。其中,如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属残疾人、抚恤定补优抚对象等特殊群体,则其在其所在序位中有优先选房权利,选房顺序依据市公租房轮候册的轮候排序确定。
重要提示
重要提示
(一)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请选房家庭务必自觉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出具健康码绿码和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保持个人间距,听从现场工作人员引导和管理,有序等候,积极配合做好登记、检查、限制进入等防控工作。如参加人员在21天内如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接触史、疫情中高风险地区驻留史或其他任何疑似情况的,须授权委托其他符合条件人员参加。合格家庭每户限1人进入选房现场,主申请人情况特殊,需家人陪同除外。
(二)合格家庭中,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的人数计入配租面积家庭人口数。非共同申请人的其他家庭成员,不计入配租面积家庭人口数,但应当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中关于住房和住房补贴的规定,具体见附件1-3的说明。
(三)根据《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与配租暂行办法》规定,认租家庭排序到位选房但未选定住房,或者虽选定住房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交付保证金并签订租赁合同的,按放弃本次选房处理。上述行为达到三次的,将被退出轮候册,原轮候排序作废。仍需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按照日常轮候规则重新提出轮候申请。
(四)选房结束后将在深圳市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网站(http://www.baoan.gov.cn/jshej/ )公布选房结果及剩余房源情况。
(五)本次配租结束后如有剩余房源,深圳市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将收回另行分配。
(六)申请人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提供虚假信息,无论在公示期间还是公示之后,一经发现,深圳市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将依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本次认租受理截止后至签订租赁合同前,认租家庭住房、人口、户籍、婚姻状况、抚恤定补优抚及残疾等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如实申报;不再符合申请条件的,将取消配租资格,已选定住房的,不予签订租赁合同。
(八)签约完成后,深圳市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对承租家庭的信息进行核查,如发现承租人存在不实申报、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将按照《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及其他有关规定对承租人清退并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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