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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区人才房补租排位原则及补租流程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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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02 19:0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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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序位中依在深累计交纳社保时间的长短确定先后序位。若社保交纳时间末位并列,将在后续通告公布处理方式。

排位原则及选房流程

排位原则

第一序位:与入围《南山区2021年度人才住房补租名录》的企业和机构(注册地在南山)签订全职劳动合同并处于有效期,且在本单位正常缴纳社保的人才。

第二序位:与南山区其他企业和机构(注册在南山)签订全职劳动合同并处于有效期,且在本单位正常缴纳社保的人才。

同一序位中依在深累计交纳社保时间的长短确定先后序位。若社保交纳时间末位并列,将在后续通告公布处理方式。

申请流程

(一)网上申请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自行登录南山区安居信息系统按要求进行申请。

(二)资格核查、公示

受理期限截止,南山区住宅保障中心根据排位原则,进行资格审核,确定补租人员签约序位:

1.优先保障第一序位申请人。第一序位各申请人,依在深累计交纳社保时间的长短确定签约序位。

2.第一序位申请人的签约序位确定后,仍有剩余配额的,保障第二序位申请人,并依在深累计交纳社保时间的长短确定签约序位。

南山区住宅保障中心依资格审核结果及签约序位,形成“补租人员名单”,“补租人员名单”按照不超过总配额的1.1倍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政府”—“政府机构”—“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通知公告”,网址:http://www.szns.gov.cn/nsqzjj/gkmlpt/index#15162)。

(三)签订租赁住房补租协议

公示通过后,补租名单中的人才应在要求的时间内,依序签订《南山区企业人才租赁社会存量住房补租协议》,配额分配完毕即止。逾期未签订的,将视为放弃补租资格。

补租人员名单中如属于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中的在册轮候人员,签订补租协议后,须退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