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拥有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有效残疾证,且认租截止前已提交残疾证明材料的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在册轮候人,在册轮候人名单可查阅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住房保障服务”页面。
配租对象及方式
配租对象
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拥有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有效残疾证,且认租截止前已提交残疾证明材料的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在册轮候人,在册轮候人名单可查阅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住房保障服务”页面。
配租方式
(一)选房排位规则
本次配租的选房排位顺序将根据认租家庭在轮候册中的轮候排序依次确定。轮候排序相同的,通过抽签方式确定先后顺序。
(二)配租规则及面积标准
以在册轮候人符合条件的家庭(含单身居民,下同)人口数配置房源面积,结合各项目情况,配租规则及面积标准如下:
1、普通住房
配租对象为所有合格的认租家庭,普通住房配租面积标准如下:
(1)单身居民可选单身公寓或一房一厅户型住房;
(2)二人家庭可选富士锦园二房户型住房,也可选其他项目建筑面积57.5平方米以下的二房、一房一厅及单身公寓户型住房;
(3)三人及四人家庭可选除呈祥花园二期三房户型住房外的所有普通住房;
(4)五人及以上家庭可选本次配租的所有普通住房。
认租人自愿认租低于其家庭人口数对应建筑面积住房的,视为其已按标准享受住房保障。
2、无障碍住房
配租对象为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残疾类型为肢体残疾的三人及以上家庭,该类家庭也可按普通住房配租面积标准选择普通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