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分为年度报告和季度报告,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内容主要包括单位基本情况、能耗总量控制和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年度能源消费情况、重点用能设备信息、节能改造项目等内容。
报告内容
一、实施对象
实施对象为全市工信领域重点用能企业(名单详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公布2021年度我市工信领域重点用能单位和高耗能行业企业名单的通知》)。
二、报告内容
报告分为年度报告和季度报告,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内容主要包括单位基本情况、能耗总量控制和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年度能源消费情况、重点用能设备信息、节能改造项目等内容。具体填报表式和要求见“广东省能源管理中心信息平台”。
三、工作目标重点用能企业在完成本企业用能状况分析、评价后,登录广东省节能信息网,点击左下角能源利用状况报告的链接,登录“广东省能源管理中心信息平台”,在每季度首月的20日前,在线填报和报送上季度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并在次年3月30日前报送上一年度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十四五”新增的重点用能企业,应及时开展企业注册并完成前2个季度的填报和报送工作。
四、相关要求
各区(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加强督促指导,严格按照时间进度推进工作。各重点用能单位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如实、及时上报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对审查不合格的,将责令限期整改;对未按规定报送或报告内容不实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严格按照《节约能源法》《广东省节约能源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