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管理系统实现网上备案,材料填报时间为2021年7月1日至31日。
申请材料
(一)国家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备案表(需盖章)。
(二)备案申请机构相关工作制度。
(三)相关作证材料。
申请备案程序
国家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管理系统实现网上备案,材料填报时间为2021年7月1日至31日。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和省级知识产权局负责组织推荐备案的服务机构通过该系统进行材料填报,审核后提交至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共服务司。全国性行业组织等其他服务机构通过该系统自行填报并提交至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共服务司。其中:
(一)通过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申请材料的备案主体包括: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文化和旅游部、中科院、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等所属的服务机构,向教育部等主管部门提交备案材料;全国性行业组织等其他服务机构可以直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备案材料。
(二)通过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申请材料的备案主体包括:已成为省级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的服务机构,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社科院、省农科院等系统的省属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情报机构、行业组织。备案主体于7月9日前将申请材料电子版发送到联系邮箱,纸质件盖章后寄送一式两份到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促进处(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363号,何鲲,电话:83621263,邮箱:gdsjj_ipcj_1@gd.gov.cn)。
(三)通过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申请材料的备案主体包括:上述(一)(二)条规定之外的深圳市符合条件的其他申请备案的主体。备案主体于7月9日前将申请材料电子版发送到联系邮箱,纸质件盖章后寄送一式两份到知识产权促进处(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10号工商物价大厦,李杨,电话:83070124,邮箱:liyang3@mail.amr.sz.gov.cn)。申请材料经审核后择优推荐给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