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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悦龙华府二期等公租房常见问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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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15 14:5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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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签订合同的租期为三年,租赁合同期届满,承租人仍有续租需求且符合届时条件的,应当在合同届满前3个月按照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有关规定提出续租申请,经审查合格,重新签订租赁合同,续租租金标准以届时住房保障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相关问题解答

一、本批次公租房的配租有哪些流程?

区住建局发布配租通告→在册轮候人认租→区住建局审核认租资格→区住建局发布认租资格核查结果及看房安排→区住建局复核资料→区住建局发布选房名单及选房签约等事项的通告→区保障房公司组织安排选房、签订租赁合同。

二、放弃选房如何处理?

答:认租家庭排序到位,其意向小区中有所选户型或建筑面积的房源但未选房的,或者虽选定住房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交付保证金并签订租赁合同的,按放弃本批次选房处理。累计放弃选房行为达到三次的,退出轮候册,原轮候排序作废;仍需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按照日常轮候规则再次提出轮候申请。

三、选房排序到位是否可以选非意向小区的房源?

答:选房者排序到位,可在剩余房源中选择符合自身配租条件的所有房源。

四、公租房可以租多少年?

答:第一次签订合同的租期为三年,租赁合同期届满,承租人仍有续租需求且符合届时条件的,应当在合同届满前3个月按照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有关规定提出续租申请,经审查合格,重新签订租赁合同,续租租金标准以届时住房保障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五、已经申请公租房的还能否再申请安居房?

答:已经申请公租房的可以申请安居房,但成功申请安居房或自购房产后应及时退出租住的公租房。

六、承租公租房后户口能否迁至承租住房?

答:户口迁移问题可向龙岗公安分局职能部门(电话:84465000)或者向所承租小区辖区派出所咨询。

七、公租房有没有学位?

答: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周边学校(含幼儿园)学位均处于紧张状态,无法完全满足承租住户适龄儿童入读需求,具体情况以龙岗区教育局或承租小区周边学校发布的信息为准,请各认租家庭充分知晓项目情况,结合家庭实际需求谨慎选择。区教育局咨询电话:895519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