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定向配租对象为龙华区2020年度人才安居重点企业名录中的总部企业、纳税百强企业、工业产值百强企业、进出口额百强企业、中小微创新百强企业、上市企业及重点建筑业企业等七类企业
配租对象
(一)定向配租主体
本次定向配租对象为龙华区2020年度人才安居重点企业名录中的总部企业、纳税百强企业、工业产值百强企业、进出口额百强企业、中小微创新百强企业、上市企业及重点建筑业企业等七类企业
上述区重点企业的注册地(或执业地)及税务登记地须在龙华区,企业申报时若符合多个类别,可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自行申报。
(二)定向配租对象
本次定向配租对象为在上述定向配租企业工作,且满足以下条件的企业职工:
1.申请人年满18周岁,且与企业(单位)签订全职劳动合同并处于有效期内;
2.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购买过政策性住房,未享受过购房补贴政策,且在承租期间不得重复享受本市其它任何住房保障政策优惠;
3.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不拥有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含购买但未拥有完全产权的住房)及住房建设用地;
4.申请人为单身的,以个人名义提出申请;申请人已婚的,须以家庭名义进行申请,配偶及子女作为共同申请人。其中,父母(包括拥有深圳市户籍、居住证及在深居住证明等)可以共同居住,但不计入家庭总申请人数计算配租面积。
配租标准
配租面积标准:
(一)单身家庭配租约35㎡户型的房源;
(二)两人家庭配租约50㎡及以下户型的房源;
(三)三人家庭配租约65㎡及以下户型的房源;
(四)四人及以上家庭配租约80㎡及以下户型的房源。
各单位可根据本单位配租房源的实际情况,安排单身人才进行合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