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批次房源优先面向市公共租赁住房坪山户籍在册轮候家庭分配,坪山户籍在册轮候家庭选房结束后,有剩余房源将面向在坪山辖区就业的市公共租赁住房其他区户籍在册轮候家庭。详见正文。
配租对象
配租对象
(一)市公共租赁住房坪山户籍在册轮候家庭;
(二)在坪山辖区就业的市公共租赁住房其他区户籍在册轮候家庭;
(三)市公共租赁住房其他区户籍在册轮候家庭。
本批次房源优先面向市公共租赁住房坪山户籍在册轮候家庭分配,坪山户籍在册轮候家庭选房结束后,有剩余房源将面向在坪山辖区就业的市公共租赁住房其他区户籍在册轮候家庭,上述对象选房结束后,仍有房源剩余的,再面向市公共租赁住房其他区户籍在册轮候家庭。
注:1.市公共租赁住房坪山户籍在册轮候家庭指2021年6月9日18:00前属于坪山区户籍,且同时在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库中登记为坪山区户籍的公共租赁住房在册轮候家庭),坪山户籍在册轮候人名单可登录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住房保障服务”查看。
2.“坪山辖区就业”指市公共租赁住房在册轮候主申请人在坪山辖区注册的单位(包括但不限于机关事业单位、企业、民营医院、民营学校、社工组织等)工作,并在坪山区缴纳社会保险。主申请人在坪山辖区就业的资格核查以社保查询结果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