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所承租的人才住房满足相关的条件,准备大鹏新区人才住房租赁申请表等材料,在每周一至周三,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提交申请。
配租条件
配租条件
各单位所承租的人才住房仅可安排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本单位在职员工(申请人)居住:
(一)已婚家庭的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须列为共同申请人接受资格审核,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根据实际申请人需求决定是否共同居住。
(二)申请人(含共同申请人)在本市范围内未拥有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含住房建设用地),未正在租住任何形式的人才住房或公共租赁住房,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
(三)申请人须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初级及以上职业资格(为社会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公交司机、环卫工人,先进制造业工人等相关行业人员不限制学历)。
(四)申请人如属公租房轮候家庭的,在签订租赁合同及办理入住备案登记时,须先退出公租房轮候库。
(五)无其他违反市、区住房保障部门相关政策规定的情形。
配租材料
(一)单位须提交以下材料(若此前已提交过单位申请材料的,可仅提供以下1、6、7项材料):
1.大鹏新区人才住房租赁申请表;
2.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或统一社会信用证明);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4.授权住房专员委托书;
5.住房专员身份证;
6.大鹏新区人才住房单位初审合格的人才信息汇总表;
7.单位诚信申报承诺书;
8.单位上年度税收贡献、人才规模、行业荣誉等材料(有则提供相关材料,根据该批材料确定单位选房先后顺序;未提供材料则抽签决定选房顺序)。
(二)单位在职员工(申请人)须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人的身份证(未成年子女可提交户口本;若户口本上不能直接体现亲属关系的需提供出生证明);
2.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已婚人员提交结婚证,离异人员提交离婚证(如子女作为其共同申请人的需提供离婚协议);
3.非本市户籍职工及其非本市户籍共同申请人入住时须提供居住证明材料,本市户籍职工及其本市户籍共同申请人无需提供居住证明材料。港澳台同胞及外籍人士应当提供护照或者其他合法身份证明;
4.申请人的学历证书或者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
5.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人的无房证明;
6.申请人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及全职工作证明或社保缴交清单。
以上申请材料均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配租时间及流程
(一)申请受理
1.受理时间:每周一至周三,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逾期提交则进入下一批次
2.受理地址:大鹏新区葵涌街道生命科学产业园A22栋人才安居服务大厅。
3.咨询电话:0755-28336592、0755-28333561(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4.鉴于目前仍处于疫情期间,申请资料可以先行将扫描盖章件,发送至政务邮箱:zhongshaohui@dpxq.gov.cn,纸质材料待疫情好转后另行提交。
(二)资格核查
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根据相关规定,在受理单位申请材料后,每周四进行核查,确定符合申请资格的单位名单,并通知选房。若申请人对申请审核结果有异议,应向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提交书面复核申请,经复核确属符合配租条件的,则进入下一批次选房。
(三)选房及签约
原则上选房时间为每周五,签订租赁合同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