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下载App

深圳公积金提前还贷提取办理材料清单

下载指南 下载指南
2021-06-01 15:49:10
【我要纠错】

职工办理提取之前,请核对贷款合同和抵押合同中的合同编号、贷款用途、签订日期等要素的完整性,如有缺漏请贷款银行予以补充或提供相关证明。详见正文。

办理材料清单

材料清单

1.申请人身份证

2.申请人公积金联名卡(刷卡验密)

3.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个人授权、承诺书

4.职工按照配偶份额提取或委托配偶办理需提供以下材料:

(1)配偶的身份证件

(2)结婚证

5.委托其他人办理的,须提交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并同时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6.根据贷款的类型提交以下材料之一(如无法提供原件的,只需提供复印件,但须加盖贷款银行印章):

(1)纯公贷:深圳市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抵押合同或深圳市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无法提供原件的,只需提供上述材料的复印件无须加盖贷款银行印章)。

(2)组合贷:深圳市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合同或深圳市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合同补充协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无法提供原件的,只需提供上述材料的复印件无须加盖贷款银行印章)。

(3)商业贷款:住房贷款合同和抵押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无法提供原件的,只需提供上述材料的复印件,但须加盖贷款银行印章)。

(4)商转公贷款:办理商转公贷款的原个人住房贷款合同和抵押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无法提供原件的,只需提供上述材料的复印件,但须加盖贷款银行印章);深圳市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抵押合同-适用于商转公抵押贷款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无法提供原件的,只需提供上述材料的复印件无须加盖贷款银行印章)

7.贷款银行出具的商业贷款部分近两年还款明细并加盖贷款银行印章(还款明细内容包括:还款人姓名、贷款金额、每月还款记录等)

8.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未成年子女住房贷款的,须提供与原件相符的户口簿复印件一份(非深户的须提交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一份,不能提供户口簿的或者户口簿不能体现家庭关系的,可提供须提供出生证明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其他家庭成员关系证明)

注:职工与非家庭成员为个人住房商业贷款的共同借款人,若从职工的个人征信报告中无法获取个人住房商业贷款信息,则须由能获取个人住房商业贷款信息的共同借款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到柜台进行书面授权。

办理须知

1.职工办理提取之前,请核对贷款合同和抵押合同中的合同编号、贷款用途、签订日期等要素的完整性,如有缺漏请贷款银行予以补充或提供相关证明。

2.职工对房产数量有异议的,可通过“深圳不动产登记”微信公众号或我市房产查档网点查询实际房产数量并打印其全部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房屋产权信息查询证明(查询截止日期距申请提取时间应当相隔在30天之内),再预约到银行网点办理。

3.如须变更婚姻关系,需提供婚姻证明材料。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深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可获取深圳公积金业务预约办理查询入口/网点查询/公积金提取和缴纳指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