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房安排
一、选房名单及排位
根据核查结果,合格认租家庭1406户,认租资格核查结果公示期间,1户认租家庭提出异议申请,经复核,该户认租家庭纳入合格名单;5户合格认租家庭不再符合选房条件纳入不合格名单;378户认租家庭撤销认租申请。故最终合格认租家庭共1024户。
现根据《配租通告》,按照1:2的比例确定入围、候补入围选房家庭名单。最终合格选房家庭中,选房排位1~600位的为入围选房家庭(含低保),选房排位601~1024位的为候补入围选房家庭。
二、选房签约有关事项
(一)选房时间
选房时间:2025年3月25日至3月27日。
具体选房排期安排见下表。请选房家庭严格按照所在场次签到时间到场,合理安排出行时间。
(二)选房地点及方式
选房地点:深圳市坪山区创新广场B栋(候机楼旁)三楼多媒体会议中心。
选房方式:合格认租家庭按照选房排位顺序依次选择住房,对应房源选完即止。
(三)签约及入住
选房当日现场签订租赁合同。申请人无法到场选房签约的,可书面委托成年共同申请人(申请人为残疾人的,可委托监护人)选房并签订租赁合同。申请人签订租赁合同后即可凭租赁合同前往小区物业管理处办理入住手续。
三、投诉举报和监督
欢迎社会各界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向坪山区住房保障中心或坪山区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为便于调查核实,鼓励实名举报并提供联系方式,受理单位将按规定予以严格保密。
深圳市坪山区住房保障中心地址:坪山区金牛西路8号区政府第三办公区(荣德大厦)15楼,投诉举报电话:0755-28477144。
四、重要提示
(一)本批次配租房源存在腾退再次配租房源,部分房源可能存在学位锁定情况,在发布认租资格核查结果公示时坪山住房保障中心已发布房源明细表,供认租家庭查询了解房屋学位锁定情况。
本批次配租房源的学区划分及学位问题,请咨询坪山区教育局,具体招生政策以坪山区教育局当年发布的公告为准。项目所属学区内公办学校和公办幼儿园学位紧张,不能确保本项目承租人子女就读,如申请学位根据积分排位情况未被录取,须服从坪山区关于学区划分及招生政策有关安排,同意并接受学位调剂。
请各认租家庭充分了解上述情况,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谨慎选择。认租家庭在选房签约时需签订《项目情况告知书》。
(二)已签订安居型商品房及面向人才配售住房认购协议书且该协议书仍有效的认租家庭,不纳入选房名单。
(三)根据住房保障政策有关规定,合格认租家庭有如下行为的,视为放弃本次选房:
1.选房排序到位,有其意向小区对应建筑面积标准的房源但未选房;
2.选定住房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
放弃选房达到三次的,退出轮候册,原轮候排序作废。仍需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再次提出轮候申请。
(四)认租家庭自愿选定低于其认租时对应户型房源且签订租赁合同的,视为其已按标准享受住房保障,坪山区住房保障中心将作出册处理。同时认租多个保障性住房项目的合格认租家庭,如已选定某一认租项目房源并签订租赁合同,将不再符合其他认租项目的认租资格。
(五)选房过程中,选房结果将在选房结束当日24:00时前公布在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链接地址:https://www.szpsq.gov.cn/pszfbzzx/gkmlpt/index )。
(六)本批次项目房源在本次集中配租结束后仍有剩余的,坪山区住房保障中心将另行分配。
(七)申请人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提供虚假信息,一经发现,将依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八)本次认租受理截止后至签订租赁合同前,认租家庭住房、人口、户籍、婚姻状况、残疾及抚恤定补优抚等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如实申报;如不再符合申请条件的,将取消配租资格。
(九)政策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30,下午2:00-5:30。
咨询地址:深圳市坪山区金牛西路12号坪山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36至38号窗口。
咨询电话:0755-85209132、0755-84538716。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深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坪山公租房】可获坪山公租房最新申请房源地址、租金价格、户型面积、户型图、认租申请条件、申请入口及申请流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