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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申请条件及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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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5-07 10:5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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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经营能力的中国大陆公民、台港澳居民,符合《个体工商户条例》、《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等规定均可以申请办理个体工商户。

申请条件及材料

申请条件:

1、有经营能力的中国大陆公民、台港澳居民,符合《个体工商户条例》、《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台湾居民申办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试行办法》、《关于促进两岸农业合作、惠及台湾农民的若干政策措施》、《台湾农民在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和台湾农民创业园申办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广东省商事登记条例》等相关规定的均可以申请办理个体工商户。

2、经营范围不属于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进入的行业。

申请材料:

1、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一照一码)申请书(深圳市)

2、经办人身份证明(深圳市)

3、经营者的身份证明(深圳市)

验原件,收复印件。走全流程网上商事登记时不需提供。办理业务时,需准备数字证书或银行U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