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住条件
入住条件(同时满足)
承租单位将人才住房安排给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人才入住:
(一)承租人已与单位签订全职的劳动合同,且正常有效。
(二)承租人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承租人具有大学及以上学历(含专科);
2.承租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3.承租人为高级工及以上高技能人才。
(三)承租人及其配偶提出申请时,在本市均未享受任何形式的住房保障,包括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企业人才住房、租房货币补贴等具有优惠性质的住房政策。正在本市领取租房货币补贴的,入住本住房后,停止享受租房货币补贴。
(四)承租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均未拥有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含住房建设用地)。
受理时间及方式
集中受理时间
受理时间:2021年4月20日-2021年5月8日
受理地点、联系方式
福海街道办:宝安区福海街道福瑞路1号立新湖创意园2号楼217,85900302(邓先生);
福永街道办:宝安区福永街道福永大道303号街道办事处204办公室27334356(刘小姐);
沙井街道办:宝安区沙井街道新沙路488号政府大院420办公室,27205345(吴小姐)
新桥街道办:宝安区新桥街道企安路5号劳动司法大楼802室,27275852(陈小姐)
新安街道办:宝安区新安街道办事处419办公室,23496160(白小姐)
西乡街道办:宝安区宝民2号108号西乡街道办事处917办公室,27933990(卢小姐)
航城街道办:宝安区凯成二路19号航城街道办事处303办公室,85905368(姚先生)
松岗街道办:宝安区松岗街道广深公路428号松岗街道办4楼415办公室,27092828(文小姐)
燕罗街道办:宝安区燕罗街道燕川社区兴达路燕川710大楼2楼企服中心211办公室,27215976(谭先生)
石岩街道办:宝安区石岩街道爱群路同富康执法大楼旁3号楼211,27608438(余小姐)
政策咨询电话:85901811
申请方式
(一)网上系统申报,凡有意向申请本次人才住房配租的用人单位,请登陆“宝安区人才安居信息服务平台”进行入库申报,具体操作流程详见系统申报操作指南,系统操作咨询服务电话:18126447461(陈工)。
(二)纸质材料申报,企业系统申报后请在受理时间内将职工住房认租表、企业认租汇总表、企业信息采集表以及营业执照复印件(纸质材料均加盖公章)递交到企业所在街道办受理。街道办对材料完整性、真实性、有效性进行审查。逾期未申报视为放弃本次申报。
(三)街道辖区范围内的学校认租申请由区教育局统一汇总报送、辖区范围内的医院认租申请由区卫健局统一汇总报送。
温馨提示
微信搜索公众号深圳本地宝,关注并回复【宝安人才房】即可查看人才房最新房源、认租指南、认租时间及申报材料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