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向配租人才住房实行诚信申报制度。申请企业对申请信息及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请企业实行住房专员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具体操作事宜。
相关情况表
(一)请认真阅读附件1关于房源配额、房屋配备、相关费用情况等重要信息。申报企业务必充分告知申请人本次房源实际情况,申请人结合自身实际需求谨慎选择。
关于面向宝安区企事业单位配租人才住房房源相关情况表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位置 | 签约单位 | 预计租金 (元/㎡/月) | 物业管理费(元/㎡/月) | 房源总套数(具体以面向重点企业配租剩余数量为准) | 户型(面积) | 项目相关情况及费用说明 | |
一房 (37-40㎡) | 两房 (50-70㎡) | ||||||||
1 | 会展湾东城广场项目(一期) | 位于福海街道凤塘大道与展景路交汇处,距离深圳宝安国际机场T3航站楼7公里,西侧及南侧有规划地铁12号线及20号线,周边有广深沿江高速、广深公路、沈海高速等城市快速路,配有公交首末站,未来交通便利 | 深圳市宝安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 | 21.03 | 6 | 1880 | 753 | 1127 | 项目性质为商务公寓,有自建幼儿园,无中小学学位。 按保障性住房三类装修标准交付(配有空调、厨房三件套、燃气)。 水费、电费按居民使用价执行。 停车费250元/月。 |
总计 | 1880 | 753 | 1127 | ||||||
重要提示: 1、房源入住条件以及入住标准以通告公示为准。 2、项目房源户型参考备注说明,以上住房建筑面积仅供参考,最终单套面积以具备测绘资质单位出具的测绘报告为准。 3、以上标准为现行标准,如果变更,按最新标准执行。 |
(二)关于本次配租项目性质为商务公寓,有自建幼儿园,无中小学学位。
(三)定向配租人才住房实行诚信申报制度。申请企业对申请信息及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请企业实行住房专员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具体操作事宜。
(四)企业在提交认租申请并取得住房配额后,放弃签订租房合同,将取消下一次住房分配资格。
(五)承租企业只允许将该住房配租给本单位符合条件的人才,该人才不得同时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 如属公租房轮候家庭的,一经选定住房,须首先退出公租房轮候库后,再予办理入住备案登记及签订租赁合同。
(六)承租企业应当将本单位配租的条件、程序以及结果等在本单位网站或者信息公告栏公示,并将配租结果及入住人员信息报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备案。房源所在街道需对企业内部分配规则予以审查,确保住房配租公开、公平、公正,同时经审核后的分配规则报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备案。
(七)企业存在虚报瞒报、骗租、转租、违规使用住房及对本单位人才资格把关不严等行为的,依照深圳市住房保障相关政策法规和租赁合同约定处理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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