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足承租人须具有龙岗区户籍、承租人及家庭成员符合《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与配租暂行办法》规定的公租房轮候申请条件等条件,可以申请公租房续约。
续约条件及材料
续约条件
(一)承租人须具有龙岗区户籍;
(二)承租人及家庭成员符合《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与配租暂行办法》规定的公租房轮候申请条件。
(三)承租人及家庭成员在租住期间未欠缴租金。
(四)承租人及家庭成员在租住期间未违反我市保障性住房的相关规定。
续约申请资料
(一)承租人身份证、扣租银行卡、合同原件;
(二)承租人本人不能到场的,可委托已登记备案的公租房成年家庭成员签订续约合同,受托人须补充授权委托书(http://www.lg.gov.cn/attachment/0/768/768793/8688100.doc);委托非公租房家庭成员签订合同的,须出具公证授权委托书(公证处盖章);
(三)承租人或共同申请人为民政部门认定的廉租保障对象(低保及低保边缘家庭)请务必携带有效的低保证件到现场签订续约合同。低保及低保边缘家庭签约时,请务必主动将低保证件出示给窗口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