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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悦龙华府二期等公租房续约对象及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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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09 10:5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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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约对象是2020年7月31日到期的龙岗区公共租赁住房公园里花园三期、佳华领汇广场一期、金地凯旋广场、信义荔山御园、中骏蓝湾翠岭花园及中信龙盛广场的等的承租家庭

续约对象

本次续约资格核查对象为:

(一)2020年7月31日到期的龙岗区公共租赁住房公园里花园三期、佳华领汇广场一期、金地凯旋广场、信义荔山御园、中骏蓝湾翠岭花园及中信龙盛广场的承租家庭。

(二)2020年11月30日到期的龙岗区公共租赁住房荷谷美苑、信义荔山御园、悦龙华府二期、中骏蓝湾翠岭花园及中信龙盛广场的承租家庭.

(三)2021年2月28日到期的龙岗区公共租赁住房公园里花园三期的承租家庭。

续约条件

续约条件

(一)承租人须具有龙岗区户籍;

(二)承租人及家庭成员符合《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与配租暂行办法》规定的公租房轮候申请条件;

(三)承租人及家庭成员在租住期间未欠缴租金;

(四)承租人及家庭成员在租住期间未违反我市保障性住房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