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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如何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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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27 21:2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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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2年内的中国大陆地区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普通高校统招毕业生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毕业生,满足相关的条件,就可以申请补贴。小编为大家收集到就业补贴的相关信息,快点击文章查看!

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

毕业2年内的

中国大陆地区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普通高校统招毕业生

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毕业生

申请流程

注册与申请

1.申请人先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深圳市”实名注册账号(网址:https://www.gdzwfw.gov.cn/),再登录业务系统(网址:https://hrsspub.sz.gov.cn/ggjyfw/)办理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并提出补贴申请;

2.申请人在业务系统中规范、如实填写本人相关信息,扫描申请材料原件上传,上传内容清晰、完整并可辨识;

3.业务系统比对相关数据,自动预审补贴申请。预审通过的,显示“提交成功”;预审不通过的,根据预审情况做出相应提示;

4.首次申请时须在业务系统中上传全部申请材料;之后每满3个月的次月申请时,按系统提示上传材料即可。

审核

1.深圳户籍申请人由户籍地、非深圳户籍申请人由居住地所属的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以下简称受理街道)负责受理与审核;

2.受理街道自业务系统预审通过次日起8个工作日内按规定流程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和复核。申报信息不准确、不完整或上传证照不清晰,且无法补证或未按约定补证的,审核不通过;

3.受理街道或区(新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根据政策规定及审核需要,可向申请人提出交验原件要求,或前往申请人申报的就业地点查核申报信息的真实性。

公示

受理街道对拟补贴对象的灵活就业相关信息(含姓名、灵活就业方式、补贴金额等内容)公示7天。

发放

受理街道所属区(新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在公示通过后的次月月底前,按规定程序将补贴拨入申请人的金融社保卡。区(新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也可委托受理街道发放。

监督管理

区(新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切实履行监督职责,确保补贴资金规范发放,对于申请人提供虚假资料骗取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的,一经查实,立即停止发放补贴或追回其所领补贴,并记入个人信用记录,申请人不得再享受该项补贴政策;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深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社保补贴】可获社保补贴申请条件/补贴标准/补贴申请指南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