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入户补贴续发要在什么时候申请呢?如何申请呢?小编为大家收集到收集到宝安区入户补贴申请的相关信息,快点击文章查看!
最新消息:
市、区人力资源部门对2021年8月31日及之前引进的人才按原规定受理申请,对2021年9月1日及之后新引进人才不再受理发放租房和生活补贴。
续发时间
续发时间:
申请人首次申请该项补贴,应当在市租房和生活补贴全部发放结束后6个月内提出(以系统受理成功时间为准);续发申请须在第一笔补贴发放结束后24个月内提出(以系统受理成功时间为准)。
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首次申请的,或由非审批单位原因造成的超期,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
申请流程
1.申请。
申请人所在单位对申请人各项条件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合法性等进行审核,加具推荐意见、审核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申请人登陆“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s://www.gdzwfw.gov.cn/portal/guide/11440306574755306X4442111490000)提交电子材料。
2.受理。
区人力资源局对电子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合格的,予以受理;不合格的,退回申报材料。区人力资源局通过短信向申请人反馈审查结果。(5个工作日)
3.特别程序。
对申请人无犯罪记录及社保进行核查(80个工作日,不计入承诺办理时限)
4.审核。
区人力资源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内容审核,合格的予以公示;不合格的退回申请或向申请人作出说明并要求补充、修订材料。(10个工作日)
5.公示。
区人力资源局在区政府网站、区人才工作网和区人力资源官网公示拟发放补贴人员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不计入承诺办理时限)
6.审议审批。
区人力资源局按照相关规定提请审议。(8个工作日)
7.拨付办结。
审议通过后,区人力资源局按照《宝安区人才工作专项资金使用与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资金拨付手续。(5个工作日)
8.送达。
申请人可以在网上自行获得办理结果。申请人补充材料、特殊材料核实、审议时间纳入特殊程序,不在上述限定的工作时限之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