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遗失社保卡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如何报销?医保报销额度是多少呢?小编为大家收集到深圳医疗费用报销的相关信息,快点击文章查看!
如何报销
深圳遗失社保卡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如何报销?
根据《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第九十五条、九十六条规定:参保人遗失社会保障卡的,应及时向市社会保险机构挂失;参保人申办新卡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其本人先行支付,在领取新卡后持新卡及病历等相关资料到结算医院或指定的医疗机构申请报销、补记账或从其个人账户中扣减。参保人的社会保障卡遗失造成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损失的,市医保机构可向医疗机构或冒用人追偿。参保人社会保障卡遗失而未挂失导致其社会保障卡被冒用的,造成的个人账户损失由其本人承担。
报销额度
住院额度包含基本医疗额度与地方补充医疗额度。每个医疗保险年度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限额,根据参保人连续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时间按下列标准执行:
(1)连续参保时间不满6个月的,为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1倍;
(2)连续参保时间满6个月不满12个月的,为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2倍;
(3)连续参保时间满12个月不满24个月的,为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倍;
(4)连续参保时间满24个月不满36个月的,为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4倍;
(5)连续参保时间满36个月不满72个月的,为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5倍;
(6)连续参保时间满72个月以上的,为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倍。
每个医疗保险年度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基金的支付限额,根据参保人连续参加地方补充医疗保险的时间按下列标准执行:
①连续参保时间不满6个月的,为1万元;
②连续参保时间满6个月不满12个月的,为5万元;
③连续参保时间满12个月不满24个月的,为10万元;
④连续参保时间满24个月不满36个月的,为15万元;
⑤连续参保时间满36个月不满72个月的,为20万元;
⑥连续参保时间满72个月以上的,为1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