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宝安区第二批公租房马上开始认租了,那么具体的认租时间是这样的呢?认租时应该注意什么事项呢?小编为大家收集到宝安公租房的相关信息,快点击文章查看!
网上认租时间
网上认租时间为:
2020年8月7日9:00-2020年8月17日18:00,此期间未完成网上认租的,视为放弃认租本批次公共租赁住房。
意向小区将作为判定是否属于放弃选房行为的重要依据,请谨慎选择。
认租家庭的住房、人口、婚姻、残疾及抚恤定补优抚等信息发生变化的,须于认租截止时间前登录深圳保障性住房统一轮候信息系统(http://zjj.sz.gov.cn/)在线提交信息变更申请或持变更事项的证明材料到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西厅综合窗口申请变更。
本次认租家庭认租资格的核查时点为2020年8月17日18:00。
其他说明
(一)已认租其它公共租赁住房但未入住且符合本通告配租条件的宝安区户籍在册轮候人,可同时认租本次推出的公共租赁住房。一个家庭只能选定并承租一套公共租赁住房
(二)已签订安居型商品房项目认购协议书且仍有效的,将不纳入本项目选房通告的选房名单(入围、候补入围及递补名单)。
(三)认租家庭排序到位,其意向小区中有对应户型或建筑面积的房源但未选房的,或者虽选定住房但未在当日签订租赁合同的,按放弃本批次选房处理。累计放弃选房行为达到三次的,退出轮候册,原轮候排序作废。仍需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按照日常轮候规则再次提出轮候申请。
(四)因轮候人数众多,房源按照轮候排序选完即止,通知短信只作为辅助提醒,可能会因手机号码未及时更新、手机信号、短信屏蔽等因素导致未接收或延迟等现象,请申请家庭密切关注在“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网站上发布的相关信息和通知通告,及时办理认租、选房、签约等事项。凡未在规定时限内办理相关手续的,均视为自行放弃本次认租。
(五)本次认租受理截止后至签订租赁合同前,认租家庭住房、婚姻、计生、户籍等情况发生变化的,仍应当如实申报;如不再符合申请条件的,将取消配租资格。
(六)申请人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提供虚假信息,无论在公示期间还是公示之后,一经发现,将依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若本次配租结束后仍有剩余房源,我局将收回另行分配。
(八)本公告由深圳市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住房保障事务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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