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失业补助金什么时候停止发放?哪些情况会停止发放?小编为大家收集到深圳失业补助金申领的相关信息,快点击文章查看!
发放说明
深圳失业补助金什么时候停止发放?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补助金期满、重新缴纳失业保险费、死亡、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被判刑收监执行,以及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应停发失业补助金。
补贴标准
补贴标准
1.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按月领取最长不超过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
2.对参加失业保险缴费1年(含)以上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为1062元/月。
3.对参加失业保险缴费不足1年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为318.6元/月。
注意事项
(1)在核发失业补助金时,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其参保缴费时间按一年以上处理。
(2)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限不核减参保缴费年限。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不享受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求职补贴、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等其它失业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