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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初次就业员工一次性就业补贴申请对象+补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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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19 09:3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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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对象

2020 年 2 月到 4 月期间,龙岗区企业(不含国有独资企业、 非企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 招用的在我市初次就业并实现稳定就业的员工

初次就业员工指近6个月无我市工伤保险参保记录的法定劳动年龄段人员。实习见习人员参加工伤保险除外。

稳定就业指连续正常缴交社会保险(养老、工伤、医疗同时缴交)3 个月及以上。

其他说明

1、补贴标准

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员工一次性就业补贴。

2、申请流程

该政策最早将于5月底方可申请,为实现申领程序简单、便捷、高效,目前区人力资源局正联合区政务数据局开发相关“不见面申领”系统,预计将于4月底前推出并发布。

3、咨询电话:28945801,28945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