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方式
(一)凡有意向申请本次人才住房配租的用人单位通知本单位符合条件的人才,有认租意向的人才填报人才住房认租申请表,并提交给企业住房专员。
(二)企业住房专员对人才提交的认租申请表进行初核,汇总并将企业认租汇总表、企业信息采集表以及营业执照复印件(纸质材料均加盖公章)在规定时间内递交到企业所在街道办受理。街道办对材料完整性、真实性、有效性进行审查,逾期未申报视为放弃本次申报。
2020年宝安松岗燕罗街道企业人才房申请时间申请材料
1、人才住房认租申请表
2、企业认租汇总表
3、企业信息采集表
4、营业执照复印件
申请条件
认租对象:
(一)注册地位于松岗燕罗辖区的重点企业、“国高”“规上”及符合街道产业发展方向的制造业企业、合法经营企业。
(二)为充分利用住房资源,优先保障街道辖区范围内的重点企业,如分配后有剩余房源则面向街道辖区内的“国高”、“规上”以及符合街道产业发展方向的制造业企业配租。面向街道辖区内的“国高”、“规上”以及符合街道产业发展方向的制造业企业配租结束后仍有剩余房源的,向街道辖区内的合法经营企业配租
认租条件:
承租单位将人才住房安排给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人才入住:
(一)承租人已与单位签订全职的劳动合同,且正常有效;
(二)承租人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承租人具有大学及以上学历(含专科);
2、承租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3、承租人为高级工及以上高技能人才;
(三)承租人及其配偶提出申请时,在本市均未享受任何形式的住房保障,包括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企业人才住房、租房货币补贴等具有优惠性质的住房政策。正在本市领取租房货币补贴的,入住本住房后,停止享受租房货币补贴。已申请新引进人才补贴的,自领取补贴之日起1年内不可申请。
(四)承租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均未拥有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含住房建设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