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申请流程
其他流程
1、受理(当场)
(1)受理审核:实施机关自收到申请请求之日当场受理,依据申请材料形式标准和申请材料目录,对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
(2)材料补正:因申请人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而需申请人补正申请材料的,受理人应当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材料,申请人应在30个自然日内递交补正材料(补正时间不计入承诺办理时限),逾期不补正的,受理机关可以作出不予受理决定。
(3)受理决定:申请材料符合受理条件的,实施机关应予以受理,申请不被受理的,应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的结果及原因。
2、审核
社区审核人员对申请材料当场进行书面初审和复审。规定和要求详见附件中的《书面审查规定和要求细化表》,裁量准则详见附件中的《书面审查量化表》。
3、审批
(1)决定。决定人员在完成全部审查环节后当场做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决定。
(2)决定公开。审查人员自本部门作出决定之日,通过网络、报纸等媒体公开审批结果。
4、办结
社区工作人员作出批准决定后在当场资料分类归档。
5、送达
(1)证书送达:可以通过邮寄、申请人自行领取、申请人委托他人领取等方式送达。
(2)领取要求:申请人按约定方式领取结果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深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生育】可获生育报销指引和生育津贴申请指南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