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将为大家分享深圳市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的区别,分别有哪些不同呢?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可以同时领取吗?快点击文章查看吧!
区别
1、发放主体不同
生育津贴的发放主体是社会保险机构,而产假工资,则是女性生孩子期间,公司给女职员发放的工资,发放主体是公司。
2、性质不同
生育津贴: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
产假工资:公司在女职工产假期间所发放的产假工资。职业女性在休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辞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劳动合同。
备注
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可以同时领取吗
虽然说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两者之间是有区别的,但是在实际中往往会合二为一,也就是说很多公司是没有产假工资的,只是发放了生育津贴。
但一般来说,如果生育津贴低于员工平均工资水平,那么公司需要补足差额;如果生育津贴高于员工的平均工资水平,那么公司就不需要向员工支付额外的产假工资了。
按照我国的劳动法,如果公司没有给女职员缴纳生育保险,或者因为缴纳的时间不够,不满足领取生育津贴的标准,那么公司是需要为女职员发放产假工资的。所以说,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是不能同时领取的。
生育津贴
申请条件
本市生育保险参保人员,分娩、终止妊娠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参保状态正常且按时足额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费。
申请方式
2025年12月1日前分娩的参保人员,由单位申请;
2025年12月1日及之后分娩的参保人员,由个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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