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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确认已按照规定支付职工生育津贴之后,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在“企业网上申报”系统进行申请,并根据页面提示上传图片格式资。

申请流程

1.申请 用人单位确认已按照规定支付职工生育津贴之后,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在“企业网上申报”系统进行申请,并根据页面提示上传图片格式资料;



2.受理 申请人在网上提交申请后,系统自动受理;

3.审核(立即)系统审核报销信息;

4.审批(立即) 系统进行后台信息校验;

5.办结 信息校验成功的业务系统即时办结;

6.送达 文书根据申请人意愿选择邮寄送达或现场送达。

申请材料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窗口申请需验原件。(港澳台人员提供通行证,外籍人员提供护照)(我市已由办理全员生育信息登记代替计划生育证明,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登记信息可通过信息共享进行查验,无法通过其他部门提供的数据共享或其他材料获取的证明材料,由本人填写承诺。)

2、病历资料

窗口申请需提交原件。(门诊的提供明确手术方式和休假天数的门诊病历资料;住院的提供出院小结或出院记录,加盖医院公章;匹配失败、难产、生育多胞胎、终止妊娠或者计划生育手术的提供)


生育津贴发放标准

生育津贴:产假和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的津贴。

根据《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职工按照规定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其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按照职工原工资标准逐月垫付,再由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按照规定拨付给用人单位。

生育津贴=职工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规定的假期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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